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845.当他们被问到,他们是否坚信他们都会进入迦南地时,他们回答说,那时所有人都会去那里,死去的犹太人会复活,从他们的坟墓里出来,进入那地。当他们被告知,他们永远也不可能从坟墓里出来,因为他们死后实际上还活着时,他们回答说,那时他们会降下来,重新进入自己的身体,从而复活。当他们被告知,迦南地不够大,无法容纳他们所有人时,他们回答说,那时迦南地会扩大。当他们被告知,弥赛亚的国不会在地上,而是在天上,因为祂是神的儿子时,他们回答说,那时迦南地将成为天堂。当他们被告知,根据弥迦书(5:2)和诗篇(132:6)中的预言,他们不知道伯利恒以法他,就是弥赛亚要出生的地方在哪里时,他们回答说,尽管如此,弥赛亚的母亲仍会在那个地方生下祂;有些人说,她在哪里生产,哪里就是伯利恒。
当他们被问道,弥赛亚怎么可能与如此邪恶的人住在一起,耶利米书中的大量经文,尤其摩西之歌(申命记32章)证明,他们是最坏的人时,他们回答说,犹太人中既有好人也有坏人,在这些经文中指的是坏人。当他们被告知,他们最初出身于一个迦南女子,出身于犹大和儿媳的淫行(创世记38:24)时,他们回答说,那不是淫行。但当有人对此回答说,犹大因她的淫行而命令将她带出来烧死时,他们就出去商量,商量后说,犹大只是履行了小叔子的职责,因为他的二儿子俄南和三儿子示拉都没有履行这个职责。对此,他们补充说,他们当中有很多人属于担任祭司职务的利未支派,这足以说明,他们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当他们被告知,圣言里面有灵义,灵义充分论述了基督或弥赛亚时,他们回答说,这不是真的;其中一些人说,圣言里面,或圣言的深处除了黄金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们还发表了其它类似性质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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