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19.(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也就是说,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众所周知,“耶和华”表示“自有永有”(I am and Being,直译,我是和存在);自上古时代以来,神就被如此称呼,这一点从创世记或创世书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的第一章,祂被称为“神”,在第二章和后续章节,祂被称为“耶和华神”,后来,当亚伯拉罕经由雅各而来的后裔因长期寄居在埃及而忘了神的名字时,它重新唤回他们的记忆;如经上所记:
摩西对神说,你的名字是什么?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差我到你们这里来;你要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差我到你们这里来;这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纪念,直到代代。(出埃及记3:13-15)
既然唯独神是自有永有的,或是耶和华,那么凡不从祂那里获得其存在的,都不能存在于受造宇宙中;下面会看到这是怎么回事。以下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以赛亚书44:6; 启示录1:8; 22:13)
这些话表示祂从初至末都是自我(Self)或自身,是独一无二的,是一切事物的源头。
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始和终”,因为阿拉法是希腊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因此,这两个字母表示在复合体中的一切事物,或综合起来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由于元音赋予音调,或每个元音都是声音的一个象征,所以元音表示属于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这就是灵人或天使的言语和写作的起源。但迄今为止,这仍是一个未知的奥秘;因为有一种通用语言是所有天使和灵人的语言,这种语言与世人的任何语言都没有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是每个人自受造以来所固有的;因此,在灵界,所有人都能理解彼此。我经常被允许听到这种语言,并将其与世上的语言进行比较,发现无论在哪个方面,它都与地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一致。它在其初始元素或基本原则上就不同于这些语言,也就是说,每个单词的每个字母都有其特定含义。正因如此,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意思是,祂从初至末都是自我或自身,是独一无二的,是一切事物的源头。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中流出的这种语言和写作形式,可参看《婚姻之爱》(326-329节),以及本书后面的章节(TCR 280, 365, 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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