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6

1026.启16:21

1026.启16:21.“又有大雹子,仿佛有一他连得重,从天上降在人身上”表示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这些虚假摧毁了教会之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这从“雹子”和“从天上降在人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雹子”是指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03, 704节)。这雹子被称为“大”,“仿佛有一他连得重”,是因为所指的是在最大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虚假的品质被比作一他连得,是因为在计算数字和称量银子方面,一他连得是最大面额,“银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重”表示来自邪恶,因而在最大程度上属地狱的沉重之物;因为来自地狱的虚假是沉重的,会自动坠入地狱。“从天上降在人身上”是指来自地狱,摧毁了教会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因为“人”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方面的教会之人,或也可说,教会之人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

“从天上降(下来)”之所以表示来自地狱,是因为在此由“大雹子”所表示的虚假,不是从天堂降下来的,而是从地狱冒上来的。在灵界,冰雹的确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就像在自然界一样,因为冰雹是从天堂降下来的雨;但这雨因从地狱冒上来的寒冷而被冻成冰雹,冷是热或天堂之爱的缺乏。由此可推知,冰雹不是像冰雹那样从天堂降下来的,而是来自地狱。从天上降下来的硫磺和火的雨也是这种情况。水的“雨”表示来自天堂的神性真理,而“冰雹”表示变成地狱虚假的神性真理;当它从天堂降下来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由于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天堂和世界是藉着这神性真理被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所以可推知,正是由于这一事实,天堂里的一切和世界上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好叫它们可以成为某种事物。这十条诫命包含了神性良善的一切和神性真理的一切,这些的结合也在它们里面。但这种结合是一个秘密;因为它就像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神性良善属于对主之爱,神性真理属于对邻之爱。因为当一个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也就是爱邻舍时,主就以神性良善流入,并与他结合。

因此,这十条诫命写在了两块石版上,这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后来它们被放在柜子中,不是一个挨着另一个,而是一个在另一个上面,作为主与人之间结合的一个见证。对主之爱的诫命写在一块石版上,对邻之爱的诫命写在另一块石版上。头三条诫命涉及对主之爱,后六条诫命涉及对邻之爱;而第四条诫命,即“孝敬父母”,是居间的诫命,因为在这条诫命中,“父”是指天上的父,“母”是指教会,也就是邻舍。


真实的基督教 #19

19.(1)独一神凭

19.(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也就是说,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众所周知,“耶和华”表示“自有永有”(I am and Being,直译,我是和存在);自上古时代以来,神就被如此称呼,这一点从创世记或创世书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的第一章,祂被称为“神”,在第二章和后续章节,祂被称为“耶和华神”,后来,当亚伯拉罕经由雅各而来的后裔因长期寄居在埃及而忘了神的名字时,它重新唤回他们的记忆;如经上所记:
摩西对神说,你的名字是什么?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差我到你们这里来;你要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差我到你们这里来;这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纪念,直到代代。(出埃及记3:13-15)
既然唯独神是自有永有的,或是耶和华,那么凡不从祂那里获得其存在的,都不能存在于受造宇宙中;下面会看到这是怎么回事。以下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以赛亚书44:6; 启示录1:8; 22:13)
这些话表示祂从初至末都是自我(Self)或自身,是独一无二的,是一切事物的源头。
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始和终”,因为阿拉法是希腊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因此,这两个字母表示在复合体中的一切事物,或综合起来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由于元音赋予音调,或每个元音都是声音的一个象征,所以元音表示属于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这就是灵人或天使的言语和写作的起源。但迄今为止,这仍是一个未知的奥秘;因为有一种通用语言是所有天使和灵人的语言,这种语言与世人的任何语言都没有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是每个人自受造以来所固有的;因此,在灵界,所有人都能理解彼此。我经常被允许听到这种语言,并将其与世上的语言进行比较,发现无论在哪个方面,它都与地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一致。它在其初始元素或基本原则上就不同于这些语言,也就是说,每个单词的每个字母都有其特定含义。正因如此,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意思是,祂从初至末都是自我或自身,是独一无二的,是一切事物的源头。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中流出的这种语言和写作形式,可参看《婚姻之爱》(326-329节),以及本书后面的章节(TCR 280, 365, 38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