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6.这样的灾难,或者真理被诸谬所侵扰,在启示录中有七章论及这方面内容。这也是羔羊所揭印之小书卷中出来黑马和灰马所代表的意义(6:5-8),还有从无底坑上来与两个见证人交战并杀死它们的兽(11:7);那个龙也代表如此,它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孩子的,然后追逐她到旷野,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第12章);同样,从海里上来的兽,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13:2);还有三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16:13)。这层意义还用以下具体内容来描述:在七位天使将盛着上帝大怒的七碗(碗里头是七灾)倒在地上、海里、江河与众水的泉源上,还倒在日头、兽的座位上、幼发拉底大河上,最后倒在空中,于是发生自从地上有人以来从没见过的大地震(第16章)。地震代表教会的颠倒,皆因诸谬以及对真理的歪曲所造成。这层意义还以这些话来表达:那天使就把镰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丢在上帝忿怒的大酒榨中、那酒榨踹在城外、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高到马的嚼环、远有六百里(原文是:一千六百司他町)(启示录14:19,20)。这里的“血”象征被歪曲之理。在那七章中还有诸多类似的事情。如果你愿意,可查阅当中的解释,还有那几章解经末尾的附录见闻。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