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治 #10

10.⑸爱之良善若不

10.⑸爱之良善若不与智慧之真理结合,就不是良善;智慧之真理若不与爱之良善结合,就不是真理。其原因在于良善与真理的起源。良善起源于主,真理同样起源于主,因为主是良善本身与真理本身,两者在主里面为一。这就是为何天上天使和地上世人里面的良善若不与真理结合,就不是真正的良善;真理若不与良善结合,就不是真正的真理。众所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因此,由于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真理与良善构成一体,故可推知,为了良善成为真正的良善,真理成为真正的真理,它们必须在接受者,就是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里面构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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