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3

BE23.关于因信称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真实的基督教 #408

408.因此,既然仁

408.因此,既然仁爱在起源上是善意,而善意存在于内在人中,那么很明显,当有仁爱的人抵抗敌人、惩罚罪犯、管教恶人时,他是通过他的外在人如此行;但如此行之后,他又回到内在人里面的仁爱;然后,只要有可能,并且方便,他会祝福犯错的人,并出于善意向他行善。那些拥有真正仁爱的人拥有对良善的热情,这种热情可能在外在人中看起来像燃烧的愤怒之火;不过,一旦对手恢复理智或悔改,它的火焰就会熄灭,并平静下来。对那些没有仁爱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他们的热情是愤怒和仇恨,因为他们的内在人被这些邪恶的激情加热和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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