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409.在主降世之前,几乎没有人知道内在人是什么、仁爱是什么。这就是为何主如此频繁地教导兄弟之爱,即仁爱;这构成了旧约和新约之间的区别。在马太福音,祂教导说,要出于仁爱向敌人或仇敌行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咒诅你们的人祝福,善待恨你们的人,为那伤害和逼迫你们的人祷告;这样你们才可以作你们在天上的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3-45)
当彼得问祂,他当饶恕得罪他的人几次,到七次可不可以时,祂回答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 22)
我从天上听说,主饶恕每个人的罪,从不因罪惩罚任何人,甚至不算为有罪,因为祂是爱本身和良善本身;然而,罪不会因此被洗去,因为只有通过悔改才能洗去罪。既然主告诉彼得要饶恕到七十个七次,那么有什么事是主不会做的呢?或说主会在什么时候停止饶恕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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