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4

794.通过多年的所

794.通过多年的所见所闻,我可以报告以下事实:灵界和尘世一样,有陆地、平原山谷、大山小冈、泉水河流;有公园、花园、树林和森林;有城市,其中有宫殿和房屋;有著作和书籍;有工作和生意;有金,银和宝石;总之,世上有的一切,它都有;然而,天上的事物要无限完美得多。但有一点不同,灵界所看到的万物,是主瞬间创造出来的,如房屋、公园、食物及其它东西;它们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对应天使和灵的内在,即对应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而世上所见的万物则是从种子萌发并生长的。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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