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3.死后,人仍是活生生的人,和以前一样,尽管如此,那时他却不为肉眼所见,这一点可通过被亚伯拉罕、夏甲、基甸、但以理、一些先知所见天使的例子看出来,也可通过主的坟墓旁所看到的天使的例子看出来,以及后来,通过启示录中约翰所描述的在很多场合所见天使的例子看出来。最重要的是,主自己证实了这一点,祂通过触摸和吃饭来表明祂是一个人(Man),然而却在祂的门徒眼前消失。谁会如此愚蠢,以至于不承认祂就是一个人(Man),尽管祂不见了?祂的门徒看见祂,是因为那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当灵眼被打开时,灵界的事物就会象尘世的事物那样清晰地显现出来。世人与灵人的不同之处在于,灵人披戴一个实质身体,而世人披戴一个物质身体,他的实质身体就在这物质身体中;实质人看实质人,就象物质人看物质人一样清楚。但由于物质与实质之间的差异,实质人看不见物质人,物质人也看不见实质人,这种差异的性质可以描述出来,但几句话说不清楚。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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