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7.这事过后,天使又回到基督教界智者聚会的大厅,召集那些确信天堂喜乐与永恒幸福就是乐园快乐的那些人,对他们说:“跟我来,我将带你们进入乐园,你们心目中的天堂,以使你们能开始享受你们永恒幸福的祝福。”他领他们穿过由名贵树种的枝条和嫩枝编织的高高走廊,进去后又领他们沿着迂回的小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实际上,这就是天堂最外围入口处的乐园,在世时以为整个天堂就是一个巨大的乐园,即所谓伊甸园的人就被带到这里。那些头脑中有固定观念的人也来到这里,这些人认为,人死后会摆脱劳作,彻底安息,这种安息无非是深深吸入灵魂的快乐,漫步在玫瑰丛中,享受最美味的葡萄汁,举行宴会,而这种生活唯有在天堂乐园才能找到。
在天使指引下,他们看见一大群人,有老人,也有年轻人,男孩,以及妇女和女孩。女人们正三五成群地坐在玫瑰花丛中编织花环,并将其戴在老年人的头上,套在年轻人的胳膊上,挂在男孩子的胸前。有的妇女从树上采摘水果,然后放到篮子里带给同伴;有的将葡萄、樱桃和桑葚压成汁,倒入杯中,尽情饮用;有的则呼吸着鲜花、水果、香叶散发的芳香;有的唱着令听众陶醉的动听歌曲;有的坐在喷泉边,将喷出来的泉水转变成各种形状;有的散步、聊天、说笑;有的进入花园避暑的小房子里,斜躺在沙发上,以及很多其它娱乐形式。
看到这些情景后,天使领着他的同伴沿着蜿蜒的小路左拐右拐,最后走到一组人跟前,他们正坐在一个最漂亮的玫瑰花园里,周围有橄榄树、橘子树和柠檬树。这些人坐在那里晃来晃去,双手抱着脑袋悲伤哭泣。天使的同伴向他们打招呼,问他们为何这样坐着。他们回答说:“自从我们来到这园子,已经七天了。刚进来的时候,我们的心似乎被提升至天堂,沉浸于其喜悦的至内极乐里。但三天后,那种极乐开始减弱,从我们心里消退,变得难以察觉,最后完全消失。当我们想象的喜乐就这样消逝后,我们害怕失去生活的全部乐趣,开始质疑是否存在永恒幸福这种事。此后,我们在各条小路和花圃之间徘徊,寻找进来的大门。我们到处兜圈子,碰见人就打听。有人说,不可能找到大门,因为这个天堂乐园就是一个巨大的迷宫,它的特点是,想要出去的人只会迷失得更深,还补充说:‘所以你们别无选择,不得不永远呆在这里;你们现正位于乐园的中央,它的所有快乐都集中在这里!’”他们继续对天使的同伴说:“我们在这里坐了一天半了,因为对找着出路已绝望,所以就在花园旁边坐下来。我们能看见周围大量的橄榄、葡萄、橘子和香橼,但我们越看,眼睛就越厌烦看,鼻子越厌烦闻,舌头越厌烦尝。这就是为什么你们看见我们现在难过、悲伤、哭泣。”
听完这番话,陪同这组人的天使对他们说:“这个乐园迷宫的确是天堂的入口。我认识路,会领你们出去。”一听这话,那些坐着的人一跃而起,拥抱天使,他们跟随他以及他的小组同行。在路上,天使教导他们什么是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他告诉他们,乐园里并不存在外在的快乐,除非这快乐伴随着内在快乐。“外在的乐园快乐,”他说,“仅仅是身体感官的快乐,而内在的乐园快乐是灵魂情感的快乐。除非外在快乐里有这些快乐,否则它们里面没有天堂的生命,因为其中没有灵魂。每种快乐,若没有它所对应的灵魂,都会逐渐消退,变得迟钝,并使精神疲乏,比劳作更甚。天堂处处有乐园,天使在其中找到巨大的喜悦,灵魂感受的快乐越多,他们感受的喜乐就越多。”
听到这里,他们都问:“什么是灵魂的快乐,它的源头在哪里?”天使回答说:“灵魂的快乐来自主的爱与智慧,因为爱是果效之因,它通过智慧产生果效,所以爱与智慧居于果效,果效就是用。主将快乐注入灵魂,这快乐通过心智的较高和较低区域降至所有身体感官,并在这里完满。喜乐由此变成喜乐,它通过‘永恒’( the Eternal)成为永恒,喜乐就源于祂( the Eternal)。你们已经看过乐园了,我向你们保证,那里的所有东西,哪怕一小片叶子,无不出自用里面爱与智慧的婚姻。所以,人若享有这婚姻,就在天堂乐园里,因而在天堂里。”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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