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8.此后,天使向导返回大厅,转向那些坚信天堂喜乐与永恒幸福就是不断荣耀神和无止境的节庆之人。因为他们在世时相信自己死后会见到神,并且基于敬拜神的天堂生活就是所谓的“永久安息日”。天使对这些人说:“跟我来,我会带你们进入你们的喜乐。”他领他们进入一个小镇,小镇中央有一座神殿,所有房子都是所谓的神圣小教堂。他们在镇上看见人群从周边国家的各个角落聚集而来,其中有很多牧师。这些人接待新来的人,问他们安,牵着他们的手,领他们来到神殿的大门,又从这里进入神殿周围的小教堂,指引他们不断敬拜神;并对他们说:“这小镇是天堂的前厅,镇上的神殿就是通向宏伟的天堂圣殿的入口,天使在那里以赞美和祷告荣耀神,直到永远。各处的规则都是,新人必须先进入神殿,在此呆三天三夜,之后必须进入小镇的房间,它们全都是专用的神圣小教堂,然后从一个小教堂挪到另一个小教堂,你们必须加入会众,在那里祷告、大声赞美神、重复听讲道。但最重要的是,你们务必当心,不要自己心里想,也不要和同伴说圣洁、虔诚和宗教以外的话。”
之后,天使及其一行人来到神殿,神殿里挤满了众多在世时享有崇高地位者和很多普通人。神殿门口有守卫把守,以防有人在此没呆够三天就离开。天使说:“今天是这些人进来的第二天;观察一下,你们就明白他们如何荣耀神。”仔细一看,他们发现绝大多数人都睡着了,醒着的人也禁不住哈欠连天。由于他们不断将思维提升到神那里,不肯允许它们降回身体,所以有些人看似脸与身体分开了(因为他们在自己看来就是如此,故在他人看来也是如此);有些人的眼睛由于不断向上翻而瞪得溜圆。总之,所有人都内心压抑,他们的灵由于无聊而困倦。他们背对讲坛,大声喊叫:“我们的耳朵被震聋了,停止讲道吧;我们再也听不进一个字;也受不了这声音。”然后他们起身,簇拥到门口,破门而出,制服守卫,把他们赶走了。
看到这一切,牧师们紧随其后,靠近他们,在祷告叹息声中教导说:“你们要守这节,荣耀神,使自己成圣。在这天堂的前厅,我们必着手带你们进入宏伟壮丽的天堂圣殿,在那里永远荣耀神,你们会因此享有永恒的幸福。”但他们听不懂这些话,甚至几乎听不见,因为两天来,他们的思维一直保持提升,远离了家庭内外的日常琐事,所以使得他们头脑迟钝。但当他们试图躲开时,牧师就抓住他们的胳膊和衣服,敦促他们回到小教堂,听他们讲道,但都无济于事。他们大喊说:“让我们走;我们感觉快要晕倒了。”
话音刚落,就出现了四个着白袍,戴主教法冠的人。其中一个在世时曾是大主教,另外三人是主教;他们现在全成了天使。他们将牧师们召集起来,对他们说:“我们从天上看到你们和你们的羊群,也看见你们是怎么喂养他们的。你们把他们逼疯了。你们不知道荣耀神是什么意思;它意味着结出爱的果实,也就是说,忠实、真诚、勤奋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因为这是爱神爱邻的一部分;它是联结社群的纽带,也是社群所行的善。神被荣耀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还有固定时间的敬拜。难道你们没有读过主的这些话: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15:8)
你们牧师可以专注于敬拜和荣耀,因为这是你们的职责,你们由此得到尊敬、荣耀、回报。但若尊敬、荣耀、回报和你们的职责无关,你们也不能再专注于那荣耀。”说到这里,主教令门口的守卫允许所有人自由出入。“因为,”他们说,“有大量的人除了将天堂喜乐想象为不断敬拜神外,想不出别的,因为他们对天堂的状况一无所知。”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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