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36

736.然后,天使又

736.然后,天使又召集所谓智者的这一组,他们认为天堂喜乐和由此而来的永恒幸福在于至高的统治和无尽的财富,在于超越国王的富丽堂皇和无与伦比的辉煌。因为圣言里说,他们必是国王与王子,必与基督同掌权,直到永远,必被天使伺候,还有很多。天使对这些人说:“请跟我来,我会带你们进入你们想象的喜乐。”于是,他领他们进入一个拱廊,拱廊由圆柱和金字塔建成,前面有一个低矮的门廊,形成拱廊的入口。天使领他们穿过门廊,发现有二十个人正等候在那里。然后,扮演天使的演员忽然出现,对他们说:“去天堂的路要通过这个拱廊;且等一下,做好准备,因为你们当中的年长者要成为国王,年轻的要成为王子。”
  说完这话,就见每个圆柱前出现一个宝座,上面放了一件丝袍,丝袍上面有一个权杖和一个皇冠,每个金字塔旁都有一个离地三肘的座椅,每个座椅上都有一条金链子和两头镶满钻石环的骑士勋带。然后正式宣布:“现在穿上长袍,入座等待。”年长者立刻奔向宝座,年轻人则跑向座椅,穿上长袍坐下来。之后,从下面升腾起一股迷雾,由于呼吸了这迷雾,坐在宝座与座椅上的那些人的脸开始肿胀,胸膛也鼓起来,他们自信满满,以为自己现在是国王与王子。那迷雾是煽动他们的幻光。突然间,一些年轻人似乎从天上飞来,并侍立在两旁,每个宝座后面两个,每个座椅后面一个,以服侍他们。然后,使者反复宣称:“你们这些国王与王子要在这里多等会儿,你们的宫庭现正在天堂准备着,侍臣和随从很快就来带你们到那。”他们等啊等,直等到他们的灵气喘吁吁,疲倦困乏。
  三个小时后,他们头上的天开了,天使俯视并怜悯他们说:“你们为何傻傻坐在那里,象演戏一样?他们愚弄你们,把你们从人变成了木偶,因为你们心里笃定,你们必象国王与王子一样与基督同掌权,然后天使伺候你们。难道你们忘了主的话:谁要在天上为大,就必作仆人吗?所以,你们必须学习国王、王子,以及与基督同掌权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要有智慧,发挥作用,因为基督的国,也就是天堂,是用的王国。因为主爱所有人,所以愿意向所有人行善,而善就是用。既然主行一切善或发挥作用间接通过天使,在尘世则通过人,那么祂必赐予忠实发挥作用的人用之爱及其回报,这回报就是内在的祝福,这才是永恒的幸福。
  和地上一样,天堂也有至高的神权和无尽的财富。因为那里有政府和政府形式,因此也有大大小小的权威和等级。职位最高者拥有宫殿和王宫,其壮丽辉煌远超地上皇帝与国王的,还有大量侍臣、大臣和随从,他们所穿的华丽制服为他们制造了光辉荣耀的氛围。但这些最高统治者是从那些心系公众福祉的人当中选出来的,他们的身体感官被辉煌壮丽所吸引,仅仅是为了激发顺从。由于公众福祉要求每个人都应在社群中发挥某种作用,社群就是一个共同体,并且由于一切用皆出自主,通过天使和人类貌似出于自己来执行,所以显而易见,这就是与主同掌权。”当听到天上传来的这番话时,扮演国王与王子的那些人从宝座和座椅上下来,扔掉他们的权杖、皇冠和长袍。那带来幻光的迷雾从他们身上退去,然后他们被一片含有智慧之光的亮云遮盖,这亮云使他们头脑清醒。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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