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6

696.记事五:

696.记事五:
  有一次,我向主祷告,求蒙允许与亚里士多德、笛卡儿和莱布尼兹的门生们交谈,以了解他们对灵魂与身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看法。当我停止祷告时,出现了九个人,三个亚里士多德学派,三个笛卡儿学派,三个莱布尼兹学派。他们站在我周围,左边是亚里士多德的崇拜者,右边是笛卡儿的追随者,后面是莱布尼兹的支持者。在远处,可以看到三个头戴桂冠者,彼此相距甚远;凭借天堂流入的觉知,我认出他们就是这些学派的真正领袖或创始人。而站在莱布尼兹后面的另一个人则紧紧抓着他的衣袖,我被告知他是克里斯提安?沃尔夫(近代德国数学家,莱布尼兹唯心论哲学的直接继承人,官能心理学思想的系统化者,被称为“官能心理学之父”)。
  这九人见面互致问候后,开始以柔和的语调交谈。但就在这时,一个灵从地底升上来,右手举着火把,在他们面前挥动。这三派随即变成敌人,彼此怒视;因为他们急欲争吵和反驳。亚里士多德学派,也就是经院学者首先发言:“谁不明白,物体藉感官流入灵魂,如同人穿过门厅进入内室,灵魂就是根据这流入进行思考?当情人看到美丽少女或他的新娘时,难道他的眼睛不会发光,并把对她的爱传给灵魂?当守财奴看见鼓鼓的钱袋时,难道他所有的感官不会因它们而激情高涨?结果,他将这种热情传给灵魂,激起占有它们的欲望?当傲慢的人听到别人恭维他时,难道他不会竖起耳朵,将这些阿谀奉承之词传给他的灵魂?身体感官不就象大厅的入口,唯独通过它才能进入灵魂?这些以及大量类似例子必使人推断出,流入来自大自然,换句话说,它是物质的。”
  对于这些话,笛卡儿学派用手指敲打前额,之后收回说:“哎呀,你是从表象说的,难道你没有意识到,不是眼睛热爱那少女或新娘,而是灵魂吗?同样,身体感官本身并不渴望袋子里的金钱,而是受灵魂控制。再者,难道耳朵会陶醉于奉承者的恭维吗?产生感觉的难道不是感知吗?感知是灵魂的功能,不是器官的。若你愿意,请告诉我们,使得舌与唇说话的是不是思维?使得手劳作的是不是意愿?然而思维和意愿都是灵魂的功能。所以,使得眼看、耳听,以及其它感官感觉、专心、注意的岂不是灵魂?这些以及无数类似例子,使每一个智慧超越身体感官印象之人皆可推断出,并不存在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只存在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我们称这为偶然流入,或灵性流入。”
  听完这番话,站在这两个三人组后面的三个人,也就是莱布尼兹的支持者,提高嗓门说:“我们听到了双方的辩论,并比较了它们,发现在很多点上,后者的论据较有力,而在其它很多点上,前者的论据较有力。因此,若你们愿意,我们愿意解决这场争端。”当被问到如何解决时,他们说:“既不存在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也不存在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而是两项活动瞬间和谐进行,一位著名作家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预定和谐。”
  在这场争端最后,那个举着火把的灵再次出现,不过这次火把在左手。他在他们脑后挥动它,致使他们所有的观点变得混乱起来,他们大声叫喊说:“我们的灵魂和身体都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所以让我们抽签决定吧,我们会采纳第一支签表达的观点。”
  于是,他们拿出三张纸,一张纸写上“物质流入”,第二张写上“灵性流入”,第三张写上“预定和谐”。他们把这三张纸放到一个倒置的帽子里,选出他们中的一员抽取。这人将手伸进帽子,抽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灵性流入”。当看到并读出这行字时,他们都说(有的声音清晰流畅,有的则微弱压抑):“我们采纳这个,因为它先出来的。”但此时一个天使突然站在旁边说:“不要以为这张写有‘灵性流入’的纸是偶然出来的,它是天意。因为你们的思想如此混乱,以致看不见真理,但真理将自己呈到抽签人手上,是为了你们能采纳它。”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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