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5

695.记事四:

695.记事四:
  如今相信死后生命的人,绝大多数也认为,在天上,其思想无非是祈祷,其话语无非是祷告;所有这些,连同表情举止无非是赞美神;所以他们将来的居所是敬拜之地,或神圣建筑,而他们自己全都是神的祭司。但我郑重声明,人的精力专于教会圣事不比在世时更甚,或说人在家所做的教会圣事不比在世时敬拜神的地方更多,尽管灵界的敬拜更纯粹,更内在。反而会发现,有五花八门的事务需要世俗的关注,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理性的学习,这些事物都属于最高层次。
  有一天,我被带到天堂一个智者所在的社群,在古代,这些智者以学问著称,这些学问是通过深入研究和沉思有用的理性问题获得的。如今,他们都在天堂,因为他们过去信神,现在信主,且爱邻如己。随后,我又被带到这些人的集会,他们问我打哪来。我解释说,我的肉体尚在尘世,但灵在他们灵界。听到这话,这些天使很高兴,继续问道:“在你肉体所在的世界,人们对于流入有哪些认识和理解?”我尽可能地从对话和名人著作中,回想有关这方面的材料,然后回答说,他们对于灵界向尘世的流入仍一无所知,只知道大自然流入她的物体,如太阳的光和热流入活着的肉体,也流入树木和植物,使它们能够存活;另一方面,寒冷流入同一肉体中,会导致它们死亡。此外,他们知道光流入眼睛,从而产生视觉,声音流入耳朵,从而产生听觉,气味流入鼻孔,从而产生嗅觉,等等。
  除此之外,当今学者以不同方式推理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以及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关于这个问题,目前有三种理论。一派认为,存在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由于偶然发生在身体感官上,所以他们称其为“偶然流入”;另一派认为,存在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他们称其为“物质流入”,因为物体落到身体感觉上,并由此落到灵魂上;第三派则认为,存在瞬间并同时向着身体与灵魂的流入,他们称其为“预定和谐”。然而,这三派都认为他们所相信的流入存在于自然领域。有的认为灵魂是一个粒子或少量气体,有的认为它是一个微小的球或一丝热与光,有的则认为它是隐藏在大脑里的某种实体。但无论哪个派别,都认为灵魂存在,事实上,他们称其为灵性,然而他们所说的灵性只不过是更纯粹的属世物质,因为他们对灵界以及它流入尘世一无所知,以致他们仅限于自然领域。他们在该领域爬上爬下,像鹰飞入空中一样翱翔其中。局限于自然界的人,就象海岛上的土著民,不知道还有别的陆地存在,或象河里的鱼,不知道水面上还有天空。结果,若有人提及除了他们的世界外,还存在天使和灵居住的世界,并说这个世界是所有向人类、以及树木更内层的流入之源头,他们会目瞪口呆,仿佛听到鬼话连篇,或占星家的一派胡言。
  除了哲学家外,如今世人只会思考和谈论诸如葡萄酒流入杯子,饮食流入胃,味道流入舌,或许还有空气流入肺等等。但如果这些人被告知有关灵界向尘世的流入,他们会说:“它愿意流入就流入吧;知道它有什么好处或用处呢?”之后就走开,以后再谈论告知他们的流入,他们会玩弄它,就象有人玩弄手指间的鹅卵石一样。
  后来我和这些天使谈到了灵界向尘世的流入所产生的奇妙效果。例如,我们谈到了毛毛虫蜕变为蝴蝶,谈到了蜜蜂、雄蜂,以及发生在蚕和蜘蛛身上的奇迹;我说,地上的人将这些事归因于太阳的光和热,从而归因于自然界。我常常不得其解的是,他们居然用这些实例强化自然的学问,这种强化使他们的心智陷入睡眠和遗忘,以致变成无神论者。
  此后我提到有关植物的奇妙事,它们如何都从种子开始生长,直到结出新种子,整个过程遵循一定的秩序,正如大地知道如何提供和调适自己的成分以符合种子繁殖的原理,由此发出幼芽,又使幼芽发育成茎,由此再长出分枝,覆上树叶,随后用花朵装扮它们,从花朵的内部开始结出果实,通过这些果实结出如后代的种子,植物由此能够再生。但因为这些事屡见不鲜,且年复一年的发生,已变得司空见惯,不足为奇,所以人们并未当成什么稀奇事,简单地认为是自然的结果。他们只会这样想,因为他们不知道灵界的存在,也不知道它从内运作,驱动每一个事物存在并成形于自然界和尘世,其运作方式如同人的心智支配身体感官和运动。他们也不知道,自然界的一切细节就象膜与鞘,或包裹属灵物的衣服,在最末层产生果效,这果效与神,创造者所设定的目的相对应。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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