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3

593.至于属世人分

593.至于属世人分裂成两种形式,这种分裂实际上是意愿和思维的分裂;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从意愿发出的,一切言语都是从思维发出的。因此,人在第一种意愿下面形成了第二种意愿,同样形成了第二种思维;但这两者仍构成属世人。由人形成的这种意愿可称为肉体的意愿,因为它驱使身体行事道德,这第二种思维可称为肺部思维,因为它驱使舌头和嘴唇说出属于理解力的话。这种第二或外在的思维和意愿合起来,可以比作附着在树的外皮上的内皮,或附着在蛋壳上的薄膜。内在属世人就在它们里面,这内在属世人若是邪恶的,就可以比作一棵木头腐烂,而周围的上述外皮和内皮似乎完好的树木,也可以比作白壳里的臭鸡蛋。
现在还要描述一下内在属世人天生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它的意愿倾向于各种邪恶,由此而来的思维则倾向于各种虚假。这就是那必须重生的内在人,因为除非它重生,否则它只不过是反对属于仁爱的一切的仇恨,因而是反对属于信仰的一切的愤怒。由此可知,这属世的内在人,或内在属世人必须先重生,外在人通过它重生,因为这是符合秩序的;而通过外在人重生内在人是违反秩序的;因为内在人是外在人里面的灵魂,不仅总体上,而且在每个细节上都是它里面的灵魂,因此,它在外在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里面,尽管这个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是为何天使们仅从人的一个动作中就能感知到他的意愿是什么或是何性质,从一句话中就能感知到他的思维是什么或是何性质,无论是地狱的还是天堂的。因此,他们知道整个人,从他的话音里感知到他思维的情感,从他的手势或行为的形式中感知到他意愿的爱。天使们能感知到这一切,无论他如何伪装成一个基督徒或一个道德公民。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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