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4

594.在以西结书,

594.在以西结书,人的重生被描述为“枯骨”加上筋,然后长上肉和皮,最后有灵或气息吹入里面,从而又活过来(以西结书37:1-14)。重生由这些事来代表,这一点从那里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37:11)
那里还用坟墓来作对比,因为经上记着:
耶和华要打开他们的坟墓,使骸骨从坟墓中出来,将灵放在他们里面,领他们进入以色列地。(以西结书37:12-14)
“以色列地”在此处和别处都是指教会。此处重生由骸骨和坟墓来代表,因为未重生的人被称为死,重生的人被称为活;后者里面有属灵的生命,而前者里面有属灵的死亡。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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