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504.记事二:
有一次,我处于高层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内在属灵视觉,但那时我在灵人界。我看见不远处有两个灵人,但彼此分开站着,有一定距离。我发觉其中一个灵人爱良善和真理,从而与天堂结合;而另一个灵人爱邪恶和虚假,从而与地狱结合。我接近他们,把他们叫到一起;在谈话的过程中,我从他们的语气和回答中了解到,他们都能感知到真理,并且当看到或感知到真理时,也能承认它们,因而能出于理解来思考,而且他们都能任意引导自己的理解力官能,也能随心所欲地引导自己的意愿官能;因此,两者在理性问题上享有相同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我还观察到,由于他们心智中的这种自由,他们里面有一种光从第一种视觉,即感知的视觉,延伸到最后或最低的视觉,即眼睛的视觉。
但当那个爱邪恶和虚假的灵人独自思考时,我注意到有一种烟从地狱升起,熄灭了记忆之上的那道灿烂光芒,以至于他里面有一种幽暗,就像午夜的幽暗。然后,这烟似乎着火了,像火焰一样燃烧,照亮了他记忆之下的心智区域,这使得他思考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的可怕虚假。但当那个爱良善和真理的灵人独自思考时,可以说,我看到一团柔和的火焰从天而降,照亮了他记忆之上的心智区域,也照亮了记忆之下的区域,直到眼睛;随着他出于对良善的爱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那火焰发出的光越来越亮。我从我所观察到的清楚看出,每个人,无论善恶,都享有属灵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地狱有时会在恶人里面熄灭它,而天堂在善人里面提升并点燃它。
后来,我与他们两人交谈,先与那个爱邪恶和虚假的灵人交谈。在说了几句关于他的情况后,我提到了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发起火来,说:“相信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多么疯狂啊!谁能为自己获得信仰,或凭自己行善呢?今天的牧师不是从圣言教导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吗?主基督对祂的门徒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对此,我可以补充说,没有人能挪动手脚去行任何良善,或摇动舌头去说源于良善的任何真理。因此,教会通过自己的智者得出结论,人和雕像、木头或石头一样,不能意愿、理解,或思考任何属灵事物,甚至不适合意愿、理解,或思考真理;因此,是神按着祂的美意激发信仰,唯独祂拥有最自由和无限的能力或权力;这种信仰,不需要我们付出任何劳动和力量,在圣灵的运作之下,就产生或完成了没有学问的人归于人的一切。”
接着,我与那个爱良善和真理的灵人交谈。在说了几句关于他的情况后,我提到了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说:“否认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多么疯狂啊!谁不能意愿和实行良善,凭自己从圣言、因而从作为圣言的主那里思考和说出真理?因为主说,要‘结好果子’、‘信这光’、‘彼此相爱’、‘爱神’,祂还说‘凡听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更不用说整部圣言中成千上万的类似经文了。如果人没有能力意愿和思考,由此没有能力说和做圣言所吩咐的事,那么圣言有什么用呢?如果人没有这种能力,那么宗教和教会就像一艘躺在海底的失事船只,船长站在桅杆顶端大声呼喊:‘我什么也做不了!’而他看到其他船员坐在救生艇上扬帆而去。亚当不是被赋予自由,既可以吃生命树,也可以吃善恶知识树吗?由于他出于自己的自由而吃了善恶知识树,所以来自蛇,即来自地狱的烟进入他的心智,导致他被逐出伊甸园,并受到诅咒。尽管如此,他仍未失去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我们读到,通往生命树的道路被基路伯把守(创世记3:24),除非这样做,否则他仍可以行使自己的意志并吃它。”
听完这些话,那个爱邪恶和虚假的灵人说:“我不接受我刚才所听到的;我仍坚持我之前所提出的。但谁不知道唯独神是活的,因而是主动的,而人凭自己是死的,因而纯粹是被动的?一个本身是死的、纯粹被动的人怎能为自己获得任何活着和主动的东西呢?”对此,我回答说:“人是生命的器官,唯独神是生命;神将自己的生命注入这器官及其一切最小部分,就像太阳将自己的热注入一棵树及其一切最小部分一样。人感觉自己里面的生命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这也是神的恩赐;神希望他有这种感觉,以便人可以貌似凭自己照着与圣言的诫命一样多的秩序律法生活,从而可以使自己倾向于接受神的爱。然而,神不断将手指放在天平的指针上来调节人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从不通过强迫来侵犯它。
“一棵树不能接受太阳的热通过树根带给它的任何东西,除非它的所有纤维都变暖、变热;各种元素也不能通过树根上升,除非这些纤维接受热,并再次发出这热,从而有助于这些元素通过。从神那里接受生命之热的人也是如此;但与树不同,人感觉这热是他自己的,尽管它不是他自己的。然而,他在何等程度上认为这热是他的,不是神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那里接受生命之光,却不接受爱之热,而是接受来自地狱的爱之热;这种热在性质上是粗俗的、厚的,会阻碍和关闭有机体更纯净的纤维或通道,就像不洁的血液会堵塞身体的毛细血管一样。因此,人从属灵的变成纯属世的。
“人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取决于这一事实:他感觉自己里面的生命是自己的;神允许他有这种感觉,是为了可以实现他们之间的结合,除非结合是相互的,否则这是不可能的;当人出于自由完全貌似凭自己行动时,结合就变成相互的。如果神没有将这种感觉留给人,他将不是人,也不会有永生;因为与神的相互结合使人成为人,而不是动物,也是他死后活到永远的原因。这就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结果。”
听到这些话,那恶灵移到远处;然后我就看见一棵树上有一条飞蛇,名叫火蛇,它把那树上的果子献给某人。于是我在灵里接近那地方,在那里没有看到蛇,而是看到一个怪物人,他满脸胡须,只有鼻子露出来;那里也没有树,而是有一个燃烧的树桩,旁边站着那个之前来自地狱的烟进入其心智,后来弃绝了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观念的灵人。就在这时,那树桩突然冒出类似的烟,把他们都笼罩起来;由于他们就这样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所以我就离开了。而另一个爱良善和真理,认为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灵人则陪着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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