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503.对此,我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听说召开了一次集会,要讨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次集会发生在灵界。出席的有来自各个地区或方位的学者,他们在以前所生活的世界上曾思考过这个主题,也有许多人参加过尼西亚议会前后大大小小的议会。他们聚集在一种圆形圣殿中,就像在罗马被称为万神殿的圣殿,万神殿以前被奉献用来敬拜所有的神,但后来根据教皇的法令,它专用于敬拜所有神圣的殉道者。在这座圣殿中,沿着墙壁似乎有祭坛,而每个祭坛旁边都有低矮的长凳,会众坐在这些长凳上,胳膊肘靠在祭坛上,就像靠在许多桌子上一样。他们没有指定会议主席来担任他们的领导人;相反,每个人在欲望的促使下,或当感受到冲动时,都会冲到他们中间,倾吐心里的东西,发表自己的意见。令我惊讶的是,集会的所有成员都充满了证据,证明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并嘲笑在这些事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观念。
所有人一聚齐,其中一个人就突然冲到中间,大声发表他的以下意见:“人在属灵事物上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并不比变成盐柱的罗得的妻子更多。人若拥有比这更多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肯定会凭自己将我们教会的信仰硬性归于自己,这信仰就是,父神出于祂的整个自由和美意在祂愿意的时候将信仰白白地赐给祂所愿意的人。如果人能出于任何自由或美意将这信仰硬性归于自己,那么对神来说,这美意和白白的恩典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的信仰,这颗在我们面前日夜闪耀的星星,会像流星一样在空中消散。”
在他之后,另一个人从长凳上跳起来说:“人在属灵事物上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并不比一个动物,甚到一条狗更多;因为他若拥有,就会凭自己行善;而事实上,一切良善都来自神,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在他之后,又有一个人从座位上跳起来,在会众中间提高嗓门说:“人在属灵事物上,甚至在对它们的辨别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像猫头鹰在白天看不见,或仍藏在蛋壳里的小鸡看不见一样。在这些事上,他和鼹鼠一样完全是瞎的;因为他若目光锐利,清晰地感知到信仰、救赎和永生的事,就会以为他能重生并拯救自己,甚至试图这样做,从而通过累加功德,或不断将功德归于自己而亵渎自己的思维和行为。”然后,另一个人冲到中间,发表了这样的观点:“人若以为自亚当堕落后,自己能意愿或理解任何属灵事物,就是疯狂的,并变成一个疯子,因为这时,他会以为自己是一个小神或一种神明,凭自己的权利分享神性能力。”
紧随其后的另一个人气喘吁吁地冲到中间,腋下夹着一本名为《协和信条》的书;如他所说的,福音派现在对着这本书的正统观念发誓。他打开这本书,从中读了以下摘录:“人对着良善完全败坏和死亡了;因此,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丝属灵力量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做好准备,或在被提供时理解它,或从自己那里并凭自己能接受它,或在属灵事物上能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凭自己为他的归依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做出任何贡献。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或像没有生命的木头或石头,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些段落出现出现在我的版本中(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听到这些话,他们都挤在一起,一起喊道:“这真是正统。”
我站在旁边。专心听着所说的这一切;我的灵在我里面燃烧,我大声问道:“如果你们在属灵事物上把人变成一根盐柱,一个动物,又瞎眼又疯狂,那么你们的神学是什么?神学的一切教导,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都是属灵的吗?”对此,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在我们整个神学体系中,没有理性所理解的任何属灵事物。它里面唯一属灵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信仰;但我们已经小心地严格关闭了这一点,以防止有人调查它;我们特别注意,不让一丝灵性之光或属灵之光从中逃脱出来,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此外,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或选择对这种信仰没有一丁点贡献。我们还将仁爱从一切属灵事物中完全移除,把它变成纯道德的,对十诫也是如此。关于称义、罪的赦免、重生、从而救赎,我们不教导任何属灵事物;我们说,信仰产生这些作为;但至于如何产生的,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用悔罪来代替悔改,为了避免这悔罪被认为是属灵的,我们把它从信仰中完全移除了,甚至(它与信仰)没有任何最微小的接触。关于救赎,我们只采用纯属世观念,即:父神把整个人类都包括在诅咒的宣判中,祂的儿子把这个诅咒担在自己身上,让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打动祂的父亲感到怜悯;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观念,你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属灵之物,只会发现属世之物。”
对此,我之前的愤慨仍在持续,我说:“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不就成了动物吗?不正是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把他提升到野兽之上吗?没有它,教会不就是一张丰满的黑脸,只有眼睛露出一点白吗?没有它,圣言不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空书吗?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人要爱神、爱邻,也要相信,再者,人在他的爱和信的层次上拥有生命和救赎更常被宣布和吩咐的呢?每个人都有能力理解并实行在圣言和十诫中所吩咐的事。除非神赋予人们做这些事的能力,否则祂怎么能命令并吩咐人们去做它们呢?
“告诉任何心智没有被神学问题上的谬误堵塞的乡下人,他在信仰和仁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问题上,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一样没有能力理解和意愿,甚至没有能力适用于它们,并适合接受它们。难道他不会由衷地嘲笑你,说:‘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更疯狂的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为什么要麻烦牧师,费心听他的讲道呢?教堂和马厩有什么区别?敬拜和犁地有何不同?说这种话真是疯了!愚蠢至极。谁会否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神?神已经赋予人凭自己行善,以及相信的能力。’”听到这些话,他们都惊呼道:“我们出于正统以正统的方式说话;但你却出于乡下人的观念以乡下人的方式说话。”于是,一道闪电突然从天而降,为避免这闪电烧灭他们,他们成群结队地冲出去,各自逃回了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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