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1.“圣徒之王啊”表示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从“王”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王”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29, 31, 553, 625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由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所以主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从任何人身上发出之物就是他自己。这一点可通过天使的情况来说明;从天使身上发出属灵的气场,该气场来自他们生命的情感;他们里面的这种情感会从他们身上传播或扩散到远处,其他人从中就能认识到他们的品质,并知道他们在哪里。由于从他们身上发出的气场与他们里面的生命情感是一样的,所以他们自己就是自己的气场或发出的情感。但从主发出的神性充满整个天堂,并构成天堂;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主就是神性真理。
(续)
当属灵的内在被打开,通过它与天堂的交流,并与主的结合被赐下时,人就被光照。当他阅读圣言时,尤其被光照,因为主在圣言里面,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对天使来说就是光。人在理性层上被光照,因为这理性层直接从属于属灵的内在,并接受来自天堂的光,把它传到从邪恶中洁净出来的属世层,使它充满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为了确认和一致,还使来自世界的知识(科学)适应它。因此,人有一个理性层,因而有一个理解力。人若以为在属世层从邪恶中被洁净之前,这理性层和理解力属于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理解力就是从天堂之光中看见教会的真理;而天堂之光不会流入那些没有洁净的人。理解力怎样被完善,宗教和无知的虚假,以及一切谬误就怎样被驱散。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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