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0

940.“你的道路又

940.“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道路”是指真理(参看AE 97节);因此,当论及主时,“道路”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经上说这些道路“又公义又真实”,是因为属于主并来自主的真理来自良善,因而就是良善;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道路”表示真理,是因为真理就像道路一样引领人;因此,“道路”表示进行引领的真理。“道路”的这种含义源于灵界;在那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真理而行走在道路上。灵界的道路不像我们世界的道路那样从一个地方清楚指向另一个地方;相反,它们照着各人的真理而向各人打开,这些道路具有这种性质:处于其它真理的人看不到它们,唯有这个人自己能看到。这些道路把他们领到他们要去的地方,如领到要与他们结合,或分离的社群,最后领到他们要留在其中的社群。

(续)

当人的内层通过他停止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而从邪恶中被洁净时,在内层之上、被称为属灵内在的内在就被打开。这内在与天堂相通;因此,这时人被引入天堂,并与主结合。人里面有两个内在,一个在下面,一个在上面。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处于在下面的内在,从那里思考,因为它是属世的。为了区分,这内在可称为内层。但人死后进入天堂时就进入在上面的内在。天堂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个内在,因为它是属灵的。这内在向避恶如罪的人打开,但向不避恶如罪的人保持关闭。

这内在向不避恶如罪的人保持关闭,是因为在人从罪中洁净之前,内层,也就是属世内在,是一个地狱;只要地狱在那里,天堂就无法打开;然而,一旦地狱被移除,天堂就打开。不过,要让人们知道,属灵内在和天堂向人打开到何等程度,属世内在就从那里的地狱中洁净到何等程度。这一过程不是立刻完成的,而按层级逐渐完成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人凭自己就是地狱,被主变成天堂。因此,他被主从地狱中救出来,并被提到天堂,到主自己那里,不是直接地,而是间接地。方法就是刚才所提到的诫命,主通过诫命引导愿意被引导的人。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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