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X.对那些偶尔悔改的人来说,实际的悔改是容易的;
但对那些从不悔改的人来说,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
561.实际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认罪,从而开始新的生活;这与前面对它的描述是一致的。对那些在改革宗基督教界的人来说(他们是指所有与罗马天主教会分离的人,以及那些隶属于这个教会、从未实践过实际悔改的人),这种悔改是极其困难的。这是因为有些人不愿悔改,有些人害怕悔改;持续的忽视就养成习惯,或说不使用会使人的心变硬,导致不情愿,最终得到理智和理性的支持,或说通过似是而非的推理引发他们的默许态度;而对有些人来说,一想到悔改就会产生悲伤、恐惧和惊吓。
在改革宗基督教界,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主要是因为他们相信悔改和仁爱对救赎没有任何贡献,唯独信就足够了;罪的赦免、称义、更新、重生、成圣和永恒的救赎都随着这信仰的归算而来,不需要人凭自己,甚至貌似凭自己的合作。此外,他们的教义作家或权威声称,人凭自己,或貌似凭自己的合作是毫无用处的,是基督功德的障碍,并反对它,向它施暴,或说阻止和有害于我们对基督功德的接受。这种观念或教导被植入普通人的心智,尽管他们对这种信仰的奥秘一无所知,只会重复说“唯信得救”,“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其结果是,在新教徒当中,悔改就像一窝失去父母的幼鸟,因为它们的父母被捕鸟人捕获并杀死了。对此,可以补充另外一个原因,即:在灵界,一个所谓的改革宗基督徒,就其灵而言,只与那些和他自己相似的人联系在一起,这些人把这些反应,或这些东西引入他的思维观念,引导他远离朝向内省或自我反省和自我省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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