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212.天堂分为三层,即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最高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中间天堂构成祂的属灵国度,最低天堂构成祂的属世国度。正因天堂有三层,所以圣言也有三层含义,即一个属天含义,一个属灵含义和一个属世含义。这和前面说的(210节)一致,也就是说,最初在中间里面,并经由中间而在最末里面,正如目的在起因里面,并经由起因而在结果里面。这清楚表明圣言的性质,即:圣言的字义,也就是属世之义,包含内在意义,也就是属灵之义,而这属灵之义则包含至内在的意义,也就是属天之义。因此,最外在或最末层的意义,也就是属世之义或所谓的字义,就是这两个内在意义的容器,因而也是它们的基础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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