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211.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在灵义上是指完整和完美之物,也是指一起的整体,或包罗万象的全部;由于这就是数字三的含义,所以在圣言中,每当这样的事物或品质被指定时,经上就用数字“三”,如以下例子:以赛亚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耶和华三次呼唤撒母耳,撒母耳三次跑向以利,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约拿单让大卫藏在田野三天,后来约拿单向磐石的一边射了三箭,于是大卫在约拿单面前拜了三拜(撒母耳记上20:5, 12-42)。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以利亚吩咐他们在燔祭上倒了三次水(列王纪上18:34)。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耶稣告诉彼得,他会三次否认祂(马太福音26:34)。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约拿在鲸鱼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耶稣说,祂会拆毁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了三次(马太福音26:39-44)。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提到数字“三”;当论述的主题是一个完成和完整的作为时,经上就用三,因为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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