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III.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被保持在天堂和地狱中间,
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这就是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475.要知道什么是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它的性质是什么,有必要知道它的起源。对其起源的认识尤其能使人不仅知道有诸如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回事,还能知道它是什么,或它的性质。它的起源在灵界,在那里,主保守人的心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死后他的灵仍活着,并不断与灵界中类似的灵联系在一起;同时,他的灵通过它所穿的物质身体,与自然界中的人联系在一起。人不知道,就其心智而言,他在灵人中间,因为在灵界,与他联系在一起的灵人属灵地思考和说话,而只要他在物质身体中,他自己的灵就属世地思考和说话。此外,属世人无法理解或感知属灵的思维和言语,属灵人也无法理解或感知属世的思维和言语;因为他们看不见对方,或说这就是为何灵人无法被看到。但当人的灵与灵界中的灵人联系在一起时,他在那里也与他们一起处于属灵的思维和言语,因为他的心智从内层是属灵的,从外层是属世的。因此,他通过他的内层与灵人交流,通过他的外层与世人交流。正是凭借这种交流,人拥有对事物的感知,并分析性地思想它们。如果这种交流不向人开放,那么人的思维与动物无异;他若被剥夺与灵人的一切联系,就会立刻死亡。
为了理解人如何能被保持在天堂和地狱中间,从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他从属灵的平衡中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有几句话要说一下。灵界由天堂和地狱组成;天堂在头上,地狱在脚下,但不是在世人所居住的地球中心,而是在灵界的土地之下;这些土地在起源上也是属灵的,因而不会在空间上扩展,但具有扩展的表象。
天堂和地狱之间有一个巨大的间隔区域,在那些在那里的人看来,它似乎是一个完整的球体或世界。大量邪恶从地狱散发到这个区域;而另一方面,大量良善也从天堂流入其中。亚伯拉罕向地狱里的财主所说的,正是这个区域:
在你我之间,有大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每个人就其灵而言,都在这个区域的中间,仅仅是为了他可以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由于这个区域如此辽阔,在那些在那里的人看来,就像一个巨大的球体,所以它被称为灵人界。此外,它充满灵人,因为每个人死后都先去那里,并在那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好准备。在那里,他在灵人当中,与他们交往,就像他以前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世人中间一样。灵人界没有炼狱;炼狱是罗马天主教徒编造的小说。《天堂与地狱》(1758年出版于伦敦,421-535节)这本书特别论述了灵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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