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9.“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这从“头”、“冠冕”、“星”和“十二”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智慧和聪明(对此,参看AE 553, 577a节),在此是指那些属于“身披日头,脚踏月亮的妇人”所表示的教会之人的智慧和聪明;“冠冕”也表示智慧和聪明(对此,参看AE 126, 218, 272节);“星”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和知识(对此,参看AE 72, 402, 535节);“十二”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和良善(参看AE 430节)。由此清楚可知,妇人“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在经上说那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之后,这话就论到她,因为“日头”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爱,“月亮”表示仁之信,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从这些流出。事实上,热和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热是爱之良善,光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这两者构成天使和世人的智慧和聪明,因为爱之良善进入他们的意愿,来自这良善的真理进入他们的理解力,而智慧就居于在一起的意愿和理解力中。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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