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371.(3)与主的结合是相互的,也就是说,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圣经教导,理性也看到,结合是相互的。至于主与父的结合,主教导说,它是相互的,因为祂对腓力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约翰福音:
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耶稣说,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又: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关于主与人的结合,主也说了同样的话,即:这种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又: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一书:
遵守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24; 4:13)
又: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启示录:
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这些话清楚表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由于它是相互的,所以必然可以推知,人应当与主结合,以便主可以与他结合;否则,结合是不会实现的,而是会有退出和随之而来的分离,但不是在主那一方,而是在人那一方。为使这种相互结合成为可能,人被赋予选择的自由,这种自由使他可以走上天堂之路或地狱之路。他从赋予他的这种自由中获得回应的能力,使他能与主结合,也能与魔鬼结合。在后面论述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悔改(TCR 509-570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以及归算(TCR 626-666节)的章节,我们将说明人的行动自由的性质,以及它被赐予人的原因。
令人悲哀的是,主与人的相互结合虽然在圣言中如此明显,但在基督教会中却是未知的。由于关于信仰和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某些普遍理论,它仍是未知的。关于信仰的理论是,信仰是被赋予人的,他不需要为获得它而做出任何贡献,或像木头一样,不需要调整自己,并努力接受它。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理论是,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一丁点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然而,人类的救赎就取决于主与人的相互结合,为叫这种相互结合不再继续不为人知,有必要解释并公开它,这最好通过举例说明来实现。
有两种相互作用可以实现结合:一种是交替的,另一种是相互的。可以实现结合的交替相互作用可通过肺在呼吸中的作用来说明。人吸入空气,从而扩张胸腔,接着排出吸入的空气,从而收缩胸腔。这种吸气和随后的扩胸是通过取决于气压高度的大气压实现的;而排气和随后的缩胸是通过肌肉的力量作用于肋骨实现的。这就是空气和肺部之间的相互结合,全身的感觉和运动的生命都依赖于这种相互结合;因为当呼吸停止时,感觉和运动也停止了。
通过交替实现的相互结合也可以通过心与肺,并肺与心的结合来说明。心脏从右心室将血液注入肺部,肺部将血液送回左心室,从而实现了整个身体生命完全所依赖的相互结合。血液和心脏,并心脏和血液的相互结合与此类似。全身的血液经由静脉流入心脏,又从心脏经由动脉流入全身;作用和反作用就实现了这种结合。胚胎和母亲的子宫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作用和反作用,持续不断的结合通过这种作用和反作用来维持。
然而,主与人的相互结合不是交替的,而是相互的,并且不是通过作用和反作用,而是通过合作来实现的。因为主作用,人从主那里接受作用,并貌似凭自己运作,事实上,是凭自己从主那里运作。人从主而来的这种运作被归于他,就像是他自己的,因为主不断把他保持在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中。由此产生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从主那里,即从圣言那里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以及从魔鬼那里,即违背主和圣言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主将这种自由赐予人,以使他能与主相互结合,并通过结合获得永生和幸福,因为没有相互结合,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彼此的相互结合也可以通过人里面和世界上的各种事物来说明。这就是每个人的灵魂和身体之间的结合;这就是意愿和行为,以及思维和言语之间的结合;这也是两只眼睛、两只耳朵和两个鼻孔之间的相互结合。两只眼睛彼此的结合以自己的方式而是相互的,这一点可从视神经明显看出来。在视神经中,来自两个脑半球的纤维交织在一起;它们如此交织在一起,从而延伸到两只眼睛。耳朵和鼻孔也是如此。
光和眼睛、声音和耳朵、气味和鼻子、味道和舌头、触觉和身体之间都存在类似的相互和彼此的结合。因为眼睛在光里,光在眼睛里;声音在耳朵里,耳朵在声音里;气味在鼻子里,鼻子在气味里;味道在舌头里,舌头在味道里;触摸在身体里,身体在触摸里。这种相互结合还可以比作马和车、牛和梨、轮子和机器、帆和风、管乐器和气息或空气之间的结合;简言之,这就是目的和原因之间的相互结合,这也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相互结合。但没有时间逐一解释所有这些例子,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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