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4.“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主的吩咐,即:这些事要保留,还不可以披露。这从“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七个雷所说的,要封上”和“不可写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是指主的吩咐,也就是“不可写出来”;“七个雷所说的,要封上”是指他被教导,并且对教会的最后状态所感知到的这些事要保密和保留;“不可写出来”是指它们还不可以披露(参看AE 603节)。“封上”表示保密并保留,直到另一个时间,这一点可从本书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接下来的话论述了教会的中间状态,该状态出现在第六位天使和第七位天使吹号之间,也就是紧接着教会的最后状态和最后状态之间;因此,在最后状态下将要发生的事就是必须保留,还不可以披露的事。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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