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就是神赐给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示给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从“赐给祂,指示启示”和“祂的众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赐给祂,指示启示”是指宣布预言,也就是说,给这些人的预言;“祂的众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神的仆人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在圣言中,那些倾听并服从神的人被称为神的仆人。倾听并服从只发生在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身上,不发生在那些仅处于真理,或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身上;因为后者只有记忆中的真理,没有生活中的真理;而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拥有生活中的真理,那些拥有生活中的真理之人从心里,也就是从爱实行真理。要知道,真理不会进入人的生活,除非这个人处于良善,因为良善属于爱,爱则构成整个人;因此,人将所有与他的爱一致的真理都接入自己的生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一个人会将凡他所爱的都归给自己,抛弃并厌恶其它一切。良善在此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是唯一的属灵良善,信之真理与该良善一致。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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