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启1:1.“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主关于教会末期的预言。这从“启示”的含义清楚可知,“启示”是指预言;由于这些预言唯独来自主,所以经上说“耶稣基督的启示”。启示或预言是关于教会末期的,因为经上尤其论述这些时期。可以想象,《启示录》从头到尾都在论述教会的连续状态;然而,那里的主题并不是这些状态,而只是在教会将近结束时,就是最后的审判发生时,天堂和教会的状态,因而是末期。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4和25章,以及马可福音13章预言了教会的连续状态;但这些章节所包含的内容都是以神性的预言风格,也就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此,它们具有这种性质:它们只能通过内义或灵义来揭示和显明。所以主允许我在《属天的奥秘》中创世记26到40章的开头来解释这些事;这些解释可以按顺序在以下地方看到:3353–3356, 3486–3489, 3650–3655, 3751–3757, 3897–3901, 4056–4060, 4229–4231, 4332–4335, 4422–4424, 4635–4638, 4661–4664, 4807–4810, 4954–4959, 5063–5071节。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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