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671.前面提到的洗涤预示和预兆,即代表了属灵的洗涤,也就是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它的血洗净时。(以赛亚书4:4)
耶利米书:
你虽用碱洗你,多用肥皂,你的罪孽仍保留污渍。(耶利米书2:22; 约伯记9:30, 31)
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7)
耶利米书: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洗人的身体是指洗他的灵,教会的内在由外在来代表,就像以色列教会一样,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法利赛人和文士看见祂的几个门徒用没有洗的手吃饭,就找过错;因为法利赛人和所有犹太人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还有其它许多他们所领受而拘守的事,如洗杯子、罐、铜器和长榻或床铺。主对他们和众人说:你们众人要听我,也要明白;从人外面进到他里面的,不能使他不洁净,而是从他里面出来的,才会使他不洁净。(马可福音7:1-4, 14, 15; 马太福音15:2, 11, 17-20)
别处: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洗礼的洗涤是指属灵的洗涤,也就是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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