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真实的基督教 #62

62.必须记住的是,

62.必须记住的是,对对立物的感知不同于对相关物的感知,因为对立物是在外面的事物,并反对在里面的事物。当一个事物完全不复存在,努力反对它的另一个事物产生时,一种对立就出现了,如当一个轮子反对另一个轮子,或一股水流反对另一股水流时。但相关物属于对许多各种不同的部分按和谐一致的秩序所进行的排列,就像女王项链或胸饰上各种颜色的宝石,或像花环中排列的赏心悦目的五彩花朵。因此,对立双方的每一方都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良善那一方包含彼此相关的事,邪恶那一方也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真理那一方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虚假那一方也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彼此相关的事物既存在于天堂,也存在于地狱,但地狱里彼此相关的事物都与天堂里彼此相关的事物对立。由于神出于祂所在的秩序感知、看到和意识到天堂里的一切相关物,并由此感知、看到和意识到地狱里一切对立的相关物(这从刚才所说的可推知),所以很明显,神在地狱和天堂都是全知,对世人也是全知。因此,祂出于祂所处的,本质上就是祂自己的良善和真理来感知、看到和意识到他们的邪恶和虚假。因为我们读到:

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地狱下榻,你也在那里。(诗篇139:8)

阿摩司书:

他们虽然挖透地狱,我的手必从那里把他们揪出来。(阿摩司书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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