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真实的基督教 #101

101.(7)这样在

101.(7)这样在一个位格里面,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耶和华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本章前面的一切命题或要点,尤其从这两点可以推知:宇宙的创造者耶和华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参看TCR 82-84节);主通过救赎行为将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因而是互动和相互地合一(参看TCR 97-100节)。从这种互动的合一中很清楚地看出,在一个位格里面,神成为人,人成为神;从这两者的合一是一个像灵魂和身体那样的合一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这与当今教会的信仰是一致的,如《亚他那修信经》所阐述的那样(可参看TCR 98节);这也与福音派教会的信仰或路德信仰是一致的,如他们在被称为《协和信条》的正统书卷或包含正统路德宗的书卷中所阐述的那样,《协和信条》既从《圣经》,也从教父那里通过理性论证牢固确立,基督的人性被提升为神性威严、全能和全在,在基督里,人为神,神为人(可参看《协和信条》,607, 765页)。此外,本章已说明,就其人身而言,耶和华神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 和“以色列的神”。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真神,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严格来说,“神的儿子”是指祂的人身(可参看TCR 92-93节)。此外,耶和华神称自己和祂为主;因为我们读到:

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诗篇110:1)

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为神,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大卫诗篇中的“儿子”也是指在其人身方面的主: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诗篇2:7, 12)

此处不是指来自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儿子;因为这是一个关于即将降临的主的预言;因此,它被称为耶和华向大卫宣布的“圣旨”;在该诗篇中,前面经上说:

我已在锡安膏立我的君王。(诗篇2:6)

又进一步说:

我要将列族赐祂作产业。(诗篇2:8)

因此,“今日”不是指来自永恒,而是指在时间中,因为对耶和华来说,未来就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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