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5.启9: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表示他们不可伤害来自圣言字义的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其中的任何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这从“不可伤害”、“草”、“青物”和“树木”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可伤害”是指不伤害;“草”是指真知识或科学;“青物”是指活的知识或科学(对此,参看AE 507节)。由于一切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都来自主,所以“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表示不可伤害来自圣言的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树木”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这些认知也来自圣言(参看AE 109, 420节)。
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是指教义并未出现在其中的圣言字义的一切事物,而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是指教义所在并来自的圣言字义的一切事物。不可伤害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对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是指感官人决不可用他的说服力通过否认圣言的任何字义是真实的而扭曲这字义;他若这样做,就一切都完了,因为那时他的改造没有任何希望了,他也没有理解教会真理的任何能力了。事实上,否认圣言在整个字义上都是神性的人,会切断他与天堂的联系,因为人与天堂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实现的(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此处描述了当教会即将结束时,教会之人的状态是何品质,即他从内在或属灵的变成外在和感官的。尽管如此,为免得他完全灭亡,主仍规定并注意,让他不通过否认圣言字义中的任何事物是又真又活的,也就是说,是神性而伤害它,尽管他通过字义确认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只要不否认圣言中的神性,他仍会阅读并聆听它,由此处于与天堂的某种结合。这清楚表明,这些话表示教会的这个原则仍将保留;接下来的话,即它们“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这终端感官层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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