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519.这些人的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他们就像只有龙的灵人和启示录中的“蝗虫”所指的人聚集的圣殿;也像殿里面没有圣言的讲坛,因为圣言被置于脚下。他们还像粉饰得色彩斑斓的墙壁,但当打开窗户时,里面却有猫头鹰和可怕的夜鸟四处飞舞,或像装满死人骨头的粉白坟墓。他们又像用油渣或干粪渣制成、表面包上金子的硬币,或像包裹腐烂树干的树皮和木纤维,像披在麻风身体上的亚伦儿子的衣服,甚至像充满脓液的溃疡,被以为治愈了,却只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皮肤。谁不知道,一个神圣的外在和一个亵渎的内在是不协调的?这些人比其他人更害怕省察自己;因此,他们再也感觉不到自己里面的恶性,就像他们感觉不到肠胃里的刺激性和恶臭物质,直到它们被排泄到厕所里一样。但必须记住的是,不要将此处提到的人与那些行得好、正确相信的人混为一谈,也不要将他们与那些悔改了自己的一些罪,可能在敬拜中,尤其在属灵试探时,出于一种类似的口头忏悔而悄悄说话和祷告的人混为一谈,因为像这样的忏悔在改造和重生之前和之后是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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