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6.启5:4.“于是我就大哭,因为发现没有人配打开、阅读、观看那书卷”表示如果没有人能知道、认识和探究所有人,以及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由于一切事物的混乱和毁灭而内心悲伤。这从“哭”和“发现没有人配打开、阅读、观看那书卷”的含义清楚可知:“哭”是指悲伤;因此,“大哭”表示发自内心的悲伤,或内心的悲伤;很快会看到,这是由于一切事物的混乱和毁灭。“发现没有人配打开、阅读、观看那书卷”是指没有人能知道总体上所有人和具体的每个人的生命状态(对此,可参看前文,AE 303—304a节);或也可说,没有人能知道、认识和探究所有人,以及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
至于内心的悲伤(由“我大哭”来表示),是由于如果没有人能知道、认识和探究所有人,以及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混乱和毁灭,我要简单解释一下。天使天堂可以存在并持续存在,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必须处于秩序;因为除非天堂处于秩序,否则它必消散;事实上,天使天堂被分成各个社群,各个社群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来排列,这些情感多种多样,并且不计其数。这种排列完全取决于知道一切事物,认识一切事物,探究一切事物,由此布罩和排列一切事物的那一位的无限智慧。这一位是独一的主;因此,在圣言中,经上说,审判是祂的,祂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在此说,祂拿起书卷,松开其封印。此外,除非天堂处于秩序,否则世界,也就是地上的人不能存在并持续存在,因为世界依赖于天堂及其进入世人的属灵和理性事物的流注;总之,一切事物都会灭亡。不过,从《天堂与地狱》,以及《最后的审判》的阐述,事实上若仔细阅读,从那里的一切内容能更好地理解这些事。之所以说知道、认识和探究,是因为这些事由“打开、阅读、观看那书卷”来表示;因为“书卷”表示与世人、灵人和天使同在的一切事物,或他们在爱和信方面的生命状态;因此,“打开书卷”表示知道这些事物;“阅读书卷”表示认识它们,“观看书卷”表示探究它们。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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