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839.我们谈论的最后一个主题是内在人和外在人。我说,从内在感知事物的人处于真理之光,即天堂之光,而从外在感知事物的人不在真理之光中,因为他们只处于世界之光;因此,内在人处于聪明和智慧,而外在人处于疯狂和扭曲的视觉(TCR 345节)。内在人是属灵的,因为他们出于被提升到身体之上的灵来思考;因此,他们在光中看真理。而外在人是感官-属世的,因为他们出于身体感官的谬误来思考;因此,他们在乌云中看真理,当他们反思真理本身时,他们视谬误为真理。内在人就像那些站在平原中间的山上,或城市的高塔上,或海上灯塔上的人;而外在人就像那些站在山脚下的山谷中,或高塔下面的拱形地下室里,或灯塔脚下的小船上,只能看到最近的东西的人。此外,内在人就像那些住在第二或第三层楼房或宫殿的人,其墙壁上有连续的透明玻璃窗,他们可以环顾整个城市的全景,知道它里面的每一座小屋或小建筑;而外在人就像那些住在最低层的人,其窗户是由用纸糊上的,他们甚至看不到房子外面的一条街,只能看到房子里面的东西,并且只有藉着烛光或火光才能看到。此外,内在人就像翱翔的鹰,可以看到在它们下面展开的一切;而另一方面,外在人就像站在柱子上的公鸡,在地面上走来走去的母鸡面前大声啼叫。最后,内在人感知到,他们所知道的与他们所不知道的相比,就像一罐水与一湖水相比;而外在人只以为他们什么都知道。非洲人对这些话感到高兴,因为他们出于其高度发展的内在视觉,认识到事实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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