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401.(5)内在人和外在人。
(a)人被如此创造,以至于同时在灵界和自然界。灵界是天使所在的地方,自然界是人类所在的地方。由于人被如此创造,所以他被赋予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凭内在而在灵界,凭外在而在自然界。他的内在被称为内在人,他的外在被称为外在人。
(b)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但善人和恶人的情况是不同的。对善人来说,内在就在天堂及其光中,外在就在世界及其光中;对他们来说,世界之光被天堂之光照亮,因此内在与外在行如一体,就像原因与结果,或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一样。而另一方面,对恶人来说,内在就在地狱及其光中,这光与天堂之光相比,就是幽暗,尽管他们的外在可能处于像善人所处的那种光中;也就是说,恶人的内在状态是一种颠倒的状态。因此,恶人可以像善人一样谈论和教导信仰、仁爱和神,但不像善人那样出于信仰、仁爱和神来谈论和教导。
(c)内在人就是那被称为属灵人的,因为它处于天堂之光,即属灵之光;而外在人就是那被称为属世人的,因为他处于世界之光,即属世之光。内在处于天堂之光、外在处于世界之光的人在这两者方面都是属灵人,因为来自内层或里面的属灵之光照亮属世之光,并使其成为它自己的。而恶人的情况正好相反。
(d)内在属灵人就本身而言,是天堂的天使,并且活在肉身时就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它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当从肉身中释放出来时,它就来到天使中间。但对恶人来说,内在人是撒但,并且活在肉身时就与撒但联系在一起,当从肉身中释放出来时,它就来到撒但中间。
(e)对那些是属灵人的人来说,心智的内层实际上朝天堂被提升,因为天堂是他们关注的主要对象;但对那些纯属世的人来说,心智的内层背离天堂,转向世界,因为世界是他们关注的主要对象。
(f)那些对内在人和外在人只怀有总体观念的人认为,是内在人在思考和意愿,是外在人在说话和行动,因为思考和意愿是内在的,而说话和行动是外在的。然而,要知道,当一个人正确地思考和意愿主和属于主的事物,以及邻舍和属于邻舍的事物时,他就出于属灵的内在来思考和意愿,因为他出于对真理的信仰和对良善的爱来思考和意愿;但当他关于这些事物的思考和意愿是邪恶的时,他的思考和意愿来自一个地狱的内在,因为它们来自对虚假的信仰和对邪恶的爱。总之,人越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越处于一种属灵的内在,并出于这内在来思考和意愿,以及说话和行动;但他越处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就越出于地狱来思考和意愿,尽管他说话和行动不是这样。
(g)主已经规定和安排,人越从天堂来思考和意愿,属灵人就越被打开和形成或发展;这种打开进入天堂,甚至到达主那里,这种形成或发展适合天堂的事物。相反,人越不从天堂,而是从世界来思考和意愿,内在属灵人就越关闭,外在人则被打开和形成或发展;这种打开进入世界,而这种形成或发展适合地狱的事物。
(h)那些内在属灵人被打开进入天堂,直到主那里的人,处于天堂之光和来自主的光照,由此处于聪明和智慧。这些人从真理之光中看到真理,从对良善的爱中感知到良善。而那些内在属灵人关闭的人不知道内在人是什么,也不相信圣言或死后的生命,或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此外,他们因处于纯属世之光,故以为自然界来自它自身,而不是来自神;他们视虚假为真理,感知邪恶为良善。
(i)此处论述的内在和外在是指人之灵的内在和外在。他的肉体只是一个额外添加的外在,前者就存在于它里面;因为肉体凭自己决不能行动,而是只代表它里面的灵来行动。必须知道的是,人的灵在从肉体中释放出来,或与它分离后,仍和以前一样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思考和意愿是他的内在,而这时,言语和行动构成了它的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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