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真实的基督教 #461

461.记事三:

461.记事三:

我曾在灵里被带到灵界的南部地区,进入那里的一个乐园;我发现该乐园远超我此前所见的一切园子。这是因为花园表示聪明,所有具有超凡聪明的人都搬到了南方。亚当及其妻子被安置的伊甸园没有其它含义;因此,他们被逐出伊甸园意味着失去了聪明,因而也失去了生命的完整性。我在这个南方乐园漫步的时候,发现有几个人正坐在月桂树下吃无花果。我走到他们跟前,向他们要了一些无花果,他们给了我;看哪,那些无花果在我手里变成了葡萄。当我对此感到惊讶时,站在旁边的一位天使灵说:“无花果在你手里变成了葡萄,是因为无花果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仁爱和源于仁爱的信仰之良善,而葡萄表示属灵人或内在人的仁爱和源于仁爱的信仰之良善;这种变化发生在你身上,是因为你喜欢属灵事物;在我们的世界,一切事物都照着对应关系而发生、出现或存在和变化。”

就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想知道人如何能从神那里行善,却又完全貌似凭自己行善。因此,我问那些正在吃无花果的人,他们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他们回答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理解:神在人里面,并通过人这个工具实现了它,而人却不知道祂的活动。因为如果人意识到这一点,并在这种状态下行善,他只会行表面的良善,而表面的良善内在是邪恶。他们说:“因为从人发出的一切都是从他的自我发出的,而这自我生来就是邪恶。来自神的良善和来自人的邪恶怎么能结合在一起,并且如此结合后进入行为呢?此外,在与救赎有关的事上,人的自我总是充满功德的观念,或说不断散发功德感;人的自我越寻求功德,就越从主那里夺走祂自己的功德;这是极度的不公义和不敬。总之,如果神在人身上所行的良善流入人的意愿,并因此流入他的行为,那么这良善定会被完全玷污和亵渎;但神从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人的确可以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神,还可以说它本质上属于神,或神的良善是藉着他来行的;不过,我们还是不明白事实是这样。”

然后我打开心智说:“你们不明白,是因为你们基于表象来思考,基于表象的思考当被确认时,就是谬误。对你们来说,这是一种表象,因而是一种谬误,因为你们相信,一个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所行和所说的一切都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而事实上,除了接受流入之物的状态外,它们无一在他自己里面。人本身不是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器官。主本身是生命,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11:25; 14:6, 19)

“有两样事物构成生命,即爱和智慧,或也可说,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这两者从神那里流入,并被人接受,就好像它们是人自己的一样;它们因被感觉为人自己的,所以从人发出,就好像它们是他自己的一样。它们被人如此感觉是主的恩赐,以便流入的东西可以影响人,或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从而被接受和保留。但由于一切邪恶同样会流入,不是从神那里流入,而是从地狱那里流入,并被人快乐地接受(因为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器官),所以人从神那里所接受的良善的量不会超过他貌似凭自己所移除的邪恶的量;这是通过悔改,同时通过对主的信仰实现的。

“爱和智慧,仁爱和信仰,或更笼统地说,爱和仁爱之良善,并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都是流入的,凡流入的东西在人看来,完全就像是他自己的,因而从他发出,就像是他自己的一样。这一切可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清楚看出来。在这些感觉器官中感觉到的一切都是从外面流入这些器官,并在它们里面被感觉到的。内在感觉器官也是如此,唯一的区别是,流入它们的属灵事物不像流入外在感觉器官的属世事物那样明显。总之,人就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器官;因此,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良善。主将停止作恶的能力赐给了每个人,因为主赐给他意愿和理解的能力;凡人出于意愿照着理解力所行的,或也可说,凡他出于意愿的自由照着理解力的理性所行的,都成为永久性的。主利用这种能力把人引入与祂自己结合的状态,然后在这种状态下改造、重生和拯救他。

“流入人的生命是从主发出的生命,这生命也被称为神的灵,在圣言中被称为圣灵,经上说这生命光照人,使他复活或给他带来生命,甚至在他里面作工或运作。但这生命会照着他的爱所引起,或说他的爱在他里面所创造的心理结构而变化和调整。你们也可能知道,一切爱和仁爱之良善,并一切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都流入人,最初并不在人里面。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得知:人若认为这些事物通过创造被植入人,最终必得出这样的结论:神将祂自己注入人,因此人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神。然而,那些出于信仰如此认为的人都变成了魔鬼,在我们中间闻起来就像尸体。

“此外,人的行为不就是心智在行动吗?因为心智意愿和思考什么,它就通过它的器官,即身体做出来、说出来。因此,当心智被主引导时,行为和言语也被祂引导;当人信靠主时,行为和言语就被主引导。如果不是这样,若可以就请解释一下为什么主在祂圣言中的上千个地方吩咐人要爱邻舍,履行仁爱的善行,像树一样结出果子,遵守诫命,去做这一切好叫他可以得救呢?又为什么祂说,人要照着他的行为,也就是他的作为受审判,行善的上天堂、得生命,作恶的下地狱、得死亡呢?如果从人发出的一切都是追求功德的,因而是邪恶的,那么祂怎么能说这些话呢?因此,要知道,如果心智是仁爱,那么行为也是仁爱;但如果心智是唯信,就是与属灵仁爱分离的信仰,那么行为也是唯信。”

听到这些话,那些坐在月桂树下的人说:“我们理解你说得对,但又不理解。”我回答说:“你们理解我说得对,凭的是普遍感知;每个人在听到任何真理时,都会从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中获得这种普遍感知。而你们不理解是因为自我感知,人从来自世界的光之流注中获得这种自我感知。在智者里面,这两种感知,即内在和外在的感知,或属灵和属世的感知,合而为一。你们若仰望主,除去邪恶,也可以使它们合而为一。”由于他们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我就从葡萄树上拧下几根枝条递给他们,说:“你们认为这是从我来的,还是从主来的?”他们回答说,这是从主那里通过我来的。看哪,他们手里的枝条结出了葡萄。离别之际,我看到在一棵缠绕着葡萄藤蔓的绿色橄榄树下有一张香柏木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本书。我看了看,这是我写的一本书,书名是《属天的奥秘》。我告诉他们说,这本书充分说明,人不是生命本身,而是接受生命的器官;生命不能被创造,也不能通过被创造而在人里面,就像光不能在眼睛里面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