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真实的基督教 #460

460.记事二:

460.记事二:

有一次,当我在灵界环顾四周时,我听到一种声音,就像咬牙切齿和跺脚或锤击,夹杂着刺耳的摩擦声或哨声。我问它们是什么意思,与我同在的天使们说:“它们是兄弟会或聚会,我们称之为辩论俱乐部,他们在那里彼此争论。他们争论的声音从远处听起来就是这样,但在附近听起来只是在争论。”走近后,我看到几座用粘土粘起来的芦苇建成的小屋。没有人被允许从门进入,因为来自天堂的光会流入,并造成混乱,于是我想透过窗户往里看看,但一个窗户也没有。就在这时,右边突然开了一扇窗户,我听到里面的人抱怨他们在黑暗中。很快,左边开了一扇窗户,右边的窗户就关上了;现在黑暗渐渐消散了,他们在自己的光中看见了彼此,或说又处于自己的光中。后来我被允许从门进去听听发生了什么事。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周围有长凳;但在我看来,他们都似乎站在椅子上,互相激烈争论信仰和仁爱。一方认为信仰是教会的本质,另一方认为仁爱是教会的本质。那些将信仰视为本质的人说:“我们不是凭信仰与神交往,凭仁爱与人交往吗?因此,信仰不是属天的,仁爱不是属地的吗?我们是通过天上的事物,而不是通过地上的事物而得救的。此外,神能从天上赐予信仰,因为它是天上的;而人可以为自己获得仁爱,因为它是地上的。人为自己所获得的东西与教会无关,因而没有拯救的力量。因此,在神眼里,没有人能因被称为仁爱作为或行为的作为或行为而称义。请相信我们,仅凭信仰,我们不仅称义,还成圣,只要我们的信仰没有被由仁爱的作为或行为产生的功德感玷污。”等等。

而另一方面,那些将仁爱视为教会本质的人强烈反对这一切,宣称使人得救的,是仁爱,而不是信仰。他们说:“神珍视所有人,渴望所有人的利益;但祂只有通过人这个工具才能实现祂的渴望或这种利益。神不仅赋予我们与人们谈论信仰问题的能力,还赋予我们为人们履行仁爱作为或行为的能力。难道你们没有看到,你们说仁爱是地上的,是多么愚蠢荒谬吗?仁爱是天堂,或说是天上的,由于你们不行仁之良善,所以你们的信仰是地上的。你们只会像木头或石头一样得到你们的信仰。你们说,你们通过听圣言而得到它;但仅仅听圣言怎么能产生任何效果,尤其在木头或石头上产生效果呢?也许你们可能会说,你们被复活了,而你们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它。但这种复活是什么呢?不就是你们能断言,唯有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吗?至于什么是信仰,尤其什么是得救的信仰,或哪种信仰使人得救,你们并不知道。”

然后,有一个人站了起来,与我交谈的天使称他为调和论者或融合主义者。他摘下帽子,把它放在桌子上,但马上又戴在头上,因为他秃顶了。他说:“请听我说;你们都错了。诚然,信仰是属灵的,仁爱是道德的,但它们仍结合在一起。它们通过圣言,因而通过圣灵,最后通过这些所产生的结果而结合在一起,这结果可被称为服从,尽管人没有参与这种服从,因为当信仰被引入时,人就像雕像一样对此一无所知。长期以来,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最终发现,人可以从神那里接受属灵的信仰,但他就像木头或石头一样,不能被神移动到属灵的仁爱那里。”

听到这些话,那些处于唯信的人鼓起掌来,而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则发出嘘声;他们愤怒地喊道:“听着,朋友;你不知道,有一种道德生活是属灵的,还有一种道德生活是纯属世的:对那些从神那里行善,但又貌似凭自己行善的人来说,有一种属灵的道德生活,而对那些从地狱那里行善,但又貌似凭自己行善的人来说,有一种纯属世的道德生活。”

我在前面说过,这种争论听起来就像咬牙切齿和跺脚或锤击,夹杂着刺耳的摩擦声或哨声。听起来像咬牙切齿的争论来自那些把信仰当作教会的唯一本质的人;跺脚或锤击来自那些把仁爱当作教会的唯一本质的人;而夹杂的刺耳摩擦声或哨声则来自调和论者或融合主义者。他们在争论中发出的声音在远处以这种方式被听到,因为他们在世上都喜欢争论不休,从来没有避开任何邪恶,因而从来没有行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任何良善。此外,他们完全不知道,信仰的全部就是真理,仁爱的全部就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在灵里不是真理,没有真理的良善在灵里不是良善;因此,一个构成另一个,或说两者塑造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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