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真实的基督教 #389

389.记事五:

389.记事五:

我曾看见一份文件从天堂传给灵人界中的一个社群,那里有两个教会的主教,以及下属的牧师和长老。这份文件包含对他们的一个劝诫,即劝他们承认主耶稣基督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并放弃他们关于信仰使人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教义,因为它是错误的。很多人阅读并复制了这份文件,其中许多人用自己的判断来思考并谈论了文件的内容。然而,领受之后,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彼此说:“让我们听听主教们怎么说。”主教们听了;他们反驳并谴责了它。事实上,这个社群的主教们因活在世上时所吸收的虚假,心里已经刚硬了。因此,经过短暂的商讨,他们把这份文件送回它所来自的天堂。当这事发生时,在一阵窃窃私语之后,大多数平信徒收回了他们之前的同意;然后,他们之前在属灵事物上闪闪发光的判断之光突然熄灭了。在他们再次被劝诫、敦促重新考虑这个问题,但徒劳无功后,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下去了,我没有看到它沉得有多深;因此,它从那些只敬拜主,厌恶唯信称义的人的视线中消失了。

几天后,我看到大约一百人从低地,就是那个小社群沉没的地方升上来。他们走近我,其中一个人说:“请听听我们非同寻常的故事。当我们沉下去时,像一片沼泽一样的地方出现在我们面前,但很快又变得像干地,然后变得像一个小镇,我们中的许多人都在那里有自己的房子。第二天,我们一起商量该怎么办。许多人说,我们应该去找教会的那两位主教,温和、礼貌地指出,他们将文件送回它所来自的天堂,导致这一切发生在我们身上。”他们的确选出了几个人去找主教,和我说话的这一位就是其中之一。他继续说:“我们当中有一个人在智慧中超越其他人,他对主教们说了下面一番话:‘我们相信,教会和宗教在我们中间比在其他人中间更繁荣,因为我们听说,我们享有最强的福音之光。然而,我们中的一些人从天上得到光照,并在这光照中得到一种感知,即:如今的基督教界不再有任何教会,因为没有宗教。’

“主教们回答说:‘你在说什么呀?教会不是在有圣言、认识救主基督、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这些的确属于教会,事实上构成教会;但它们并不构成人之外的教会,而是构成人之内的教会。’他进一步说:‘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整个教义都建立在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上,因而不建立在圣言上的地方吗?当世界的救主,即教会的神本身没有被靠近时,教会还能存在吗?谁能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有哪种宗教教导说,唯独信仰拯救人,而不是仁爱和信仰一起拯救人?有哪种宗教教导说,从人发出的仁爱只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在这种仁爱里面没有宗教?唯信里面有任何行为或作为吗?然而,宗教就在于实行。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或人民不把仁之良善,即善行视为一切拯救,或说世界上所有非基督教的民族都认为仁之良善,即善行具有拯救的力量。事实上,宗教的全部都在于良善,教会的全部都在于教导真理,并通过真理教导良善的教义。如果我们接受从天上降下来的那份文件所包含的内容,我们将何等荣耀啊!’

“然后,主教们回答说:‘你的话太好高骛远了。行动中的信仰,即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仰,不就是教会吗?状态中的信仰,即发出和完善的信仰,不就是宗教吗?孩子们,抓住这一点吧,这是你们必须理解的。’但我们智慧的发言人说:‘教父们啊,请听我们说!按照你们的教导,人岂不认为行动中的信仰只不过是一根木头吗?一根木头能被复活,从而成为一个教会吗?按照你们的观念,状态中的信仰不就是行动中的信仰的延续和发展吗?因此,既然按照你们的教导,一切拯救的力量都在于信仰,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良善,那么宗教在哪里呢?’然后,主教们回答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知道唯信称义的奥秘;人若不知道这些奥秘,就不知道救赎之路的内在性质。你们的路是外在的,是平民的路;你若愿意,就走上这条路吧;只要知道,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此,人凭自己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任何能力。那么,人如何能凭自己实行系属灵良善的良善呢?’

“对此,我们的发言人非常愤慨,回答说:‘我比你们自己更了解你们称义的奥秘,我清楚地告诉你们,我在这些奥秘里面只看到幽灵或幻觉。宗教不就是承认神,避开并憎恨魔鬼吗?神不就是良善本身,魔鬼不就是邪恶本身吗?全世界有哪个拥有某种宗教的人不知道这一点?承认神和爱神,不就是实行良善,因为良善属于神并来自神吗?避开和憎恨魔鬼,不就是停止作恶,因为邪恶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吗?换句话说,你们行动中的信仰,你们称之为完全称义并得救的信仰,或也可以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动,教导一个人要实行属于神并来自神的任何良善,或避开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的任何邪恶了吗?一点也没有;因为你们已经规定,救赎既不取决于行善,也不取决于避恶。此外,你们状态中的信仰,你们称之为发出并完善的信仰,和行动中的信仰不是一样的吗?当你们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排除在外,因为你们在你们的奥秘中说,既然救赎是白白的恩赐,那么人怎能通过他自己所行的任何良善得救时,这信仰如何能被完善呢?你们又说,凡人所行的良善,不都是寻求功德的吗?而事实上,一切功德不都只属于基督吗?因此,为了救赎而行善就是将只属于基督的东西归于我们自己,因而是一种自我称义和自我拯救的渴望。你们进一步补充说,当圣灵做一切事,无需来自人的任何帮助时,任何人怎能行善呢?当来自人的一切良善本身都不是良善时,还需要什么来自人的任何额外或辅助的良善呢?等等。

“‘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只是为了消除善行,即仁之良善而人为发明的诡辩和诡计,以确立你们的唯信。由于你们在信仰上,以及总体上在教会和宗教的一切事物上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你们把人看作一根木头,或一个毫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看作照神的形像被创造的人,他已经被赋予并不断被赋予完全貌似凭自己去理解和意愿,相信和爱、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尤其在属灵事物上,因为人凭它们而为人。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或运作,那么圣言、教会、宗教和敬拜有什么用呢?你们知道,出于爱向邻舍行善就是仁爱。然而,你们不知道仁爱是什么,尽管仁爱就是信仰的灵魂和本质;既然仁爱是信仰的灵魂和本质,那么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不就是死的信仰吗?死的信仰只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它为幽灵,是因为雅各称没有好行为的信心不仅是死的,而且是属鬼魔的(雅各书2:14-26; 3:13-15)。’

“这时,其中一个主教当听到他的信仰被称为死的、属鬼魔的,是幽灵时,变得如此愤怒,以至于从头上扯下主教冠,扔到桌子上,说:‘我不会戴上它,直到我向我们教会信仰的敌人报了仇。’他摇摇头,喃喃自语,惊呼道:‘那个雅各!那个雅各!’他的主教冠前面有一块薄薄的金片,上面刻着:‘唯信称义。’这时,突然有一个怪物从地里上来,它有七个头,脚像熊,身体像豹,嘴巴像狮子,与启示录(13:1, 2)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它的像被造和敬拜(启示录13:14, 15)。这个幽灵般的怪物从桌子上抓起主教冠,拉开帽檐,把它戴在它的七个头上。然后,它脚下的地面裂开了,它又沉入低地。看到这一幕,主教惊呼:‘暴力!暴力!’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面前出现了台阶,我们拾级而上,回到地面上,看到了我们以前所在的天堂。”这一切都是那个灵人告诉我的,他与其他一百个人已经从低地升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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