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9

1109.“受她所受

1109.“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并由此陷入邪恶之虚假,从而陷入毁灭。这从“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灾殃”是指诸如毁灭人的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参看AE 584节),在此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这些毁灭属灵生命。表面上看,似乎是邪恶本身毁灭人的属灵生命,但它们凭自己无法毁灭它,而是通过虚假才能毁灭。原因在于,没有虚假的邪恶不会进入思维,因为它们只属于意愿,那些只属于意愿,同时不属于思维的事物无法进行毁灭,因为它们是非理性的。那时,人也不知道它们是邪恶。但当人通过思维确认邪恶时,它们就会进行毁灭,因为那时它们是人的。通过思维对邪恶的确认就是虚假。“灾殃”在此表示虚假,因为刚才所提到的“罪”是指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在圣言中,凡论述邪恶的地方,也论述虚假。由于邪恶通过虚假毁灭属灵生命,而“灾殃”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所以“灾殃”表示毁灭。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三位一体和主,亚他那修教义在其一切细节上都是真理,是一致的,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并且相信主就是那个位格。这种情况是出于圣治,因为那时,他们若不接受位格的三位一体,就要么会成为阿里乌派的人,要么会成为苏西尼派的人,因此主只会被承认为一个人,而不会被承认为神;基督教会就会由此灭亡,天堂也向教会之人关闭。事实上,没有人与天堂结合,并且死后被允许进入天堂,除非他在思维观念上视神为人,同时相信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因为外邦人通过这种方式得救;也除非他承认主,承认祂的神性和人性,因为基督教会的人通过这种方式得救,只要他同时过着基督徒的生活。

亚他那修如此设想关于神和主的教义,也就是所有教义中的首要教义,是出于神性许可。因为主预见到,罗马天主教徒不会以其它方式承认主的神性;出于同样的原因,甚至直到今天,他们仍将祂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改革宗教徒在主的人性中也看不到神性,因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看不到这一点;但这两类人都承认在位格的三位一体中的主之神性。然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这个教义,是按主的圣治以这种方式来写的: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并且相信主就是那个位格,其中所包含的一切都是真理。此外,他们被称为位格,也是出于圣治,因为一个位格就是一个人,一个神性位格就是作为一个人的神。如今,这一事实为了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的缘故而被揭示出来。


真实的基督教 #497

IX.人的意愿和理解

IX.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处于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然而,在这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

因为否则,两个世界的社会都会灭亡

497.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每个人都可以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任何人都能在自由中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仰及其运作,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并且当他研究神学时,还能思想这些主题的细节。此外,谁不能思考,甚至得出结论,教导和写作,要么支持它们,要么反对它们?哪怕人只是在一瞬间被剥夺了这自由,他的思维也会停止,他的舌头会变得哑巴,他的手则变得无力。因此,我的朋友,你若愿意,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就可以弃绝和厌恶这种荒谬而有害的异端;如今在基督教界,这种异端已经使关于仁爱和信仰,以及由此的救赎和永生的天堂教义陷入昏迷。

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住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原因如下:

(1)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两种官能才能通过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2)由于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灵只服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主要原则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实践和服从律法,然而却是从主那里如此行。

(3)由于就其灵而言,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因而在良善和邪恶中间,因而处于平衡,所以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关于这种平衡,可参看TCR 475等节)。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就其灵而言,他就处于天堂和世界之间的平衡中,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接近世界,就越接近地狱。他意识到了这一点,然而又没有意识到,或说他对此的认识是不确定的,以便他甚至在这方面也可以处于自由,可以被改造。

(4)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和仁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和信仰的容器;当人处于完全的自由时,主使这些品质中的每一种都活跃起来,以便他们之间(即主与人)可以有一种相互和互动的结合,由此实现救赎,因为救赎取决于这种结合。

(5)人死后所受的一切审判都是按着他对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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