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真实的基督教 #81

第二章 主救赎主

第二章 主救赎主

81.上一章论述了神创造者,以及创造。本章将论述主救赎主,以及救赎;下一章将论述圣灵,以及神性运作。我们所说的主救赎主是指处于人身的耶和华;因为接下来的章节将说明,为了实现救赎,耶和华亲自降临并取了人身。之所以用主这个名,不用耶和华,是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在新约中被称为主,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全心、全灵魂地爱耶和华神。(申命记6:4-5)

马可福音:

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全心、全灵魂地爱主你的神。(马可福音12:29-30)

以赛亚书:

你们要预备耶和华的道,为我们的神在旷野修直大道。(以赛亚书40:3)

路加福音:

你要行在主的面前,预备祂的道路。(路加福音1:76)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此外,主吩咐祂的门徒称祂为“主”(约翰福音13:13),这就是为何使徒们在书信中如此称呼祂,后来的使徒教会也如此称呼祂,这从使徒教会的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被称为《使徒信经》。其原因在于,犹太人因耶和华之名的神圣性而不敢说出这个名字;还因为“耶和华”是指来自永恒的神性存在;而祂在时间中所取的人身不是那存在。前一章(TCR 18—35节)已经说明何为神性存在或耶和华。因此,在此处和下文,主都是指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由于关于主的知识在卓越性上超过教会乃至天堂中的其它一切知识,所以我要按以下顺序来安排这个主题,确保把这知识带到清晰的光中:

(1)耶和华,宇宙的创造者降临,并取了人身,以救赎并拯救人类。

(2)祂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

(3)祂照着祂的神序取了人身。

(4)这人身就是那被称为神儿子的,祂通过这人身把自己差到世上。

(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

(6)同样通过救赎的行为,照着神序,祂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使自己与祂合一。

(7)这样在一个位格里面,神成为人,人成为神。

(8)朝合一的发展是祂的倒空状态;合一本身是祂的荣耀状态。

(9)从今以后,在基督徒当中,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相信主神救主,唯独靠近祂。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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