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15.(8)对承认数位神,而不是一位神的人来说,教会根本无法凝聚起来,或与教会有关的事物没有连贯性,又或说教会的原则不复存在。在信仰上承认,并从心里敬拜一位神的人既在地上圣徒的团契中,也在天堂天使的团契中。这些人被称为“团契”,也的确是团契,因为他们在一位神里面,这一位神也在他们里面。此外,他们与整个天使天堂结合,我敢说,与那里的所有人和每一个人结合,因为他们都像一位父亲的孩子和后代,在性情或心智、举止和特征上都很相似,他们由此互相认识。天使天堂照着对良善之爱的所有不同种类而被和谐地排列为各个社群,这些不同种类都指向一种普遍的爱,即对神的爱。所有在信仰上承认,并从心里敬拜一位神,也就是宇宙的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的人,都从这爱中出生。
但对那些靠近并敬拜数位神,而不是一位神的人来说,或对那些嘴上宣称一位神,想的却是三位神的人来说,如当今教会中那些将神分成三个位格,声称每个位格都独自为神,并将不属于其他位格的不同品质或属性归给每个位格的人所行的那样,情况就截然不同了。由此不仅导致神的一体性的瓦解,还导致神学本身的瓦解,并进一步导致神学所属的人类心智的瓦解。除了在教会事物上的困惑和不连贯之外,由此还能导致什么结果呢?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这一点将在本书附录中说明。事实是,将神或神性本质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独自为神,导致了对神的否认。这就像有人要进入圣殿去敬拜,却在祭坛上看到被描绘为亘古常在者的一位神,被描绘为大祭司的另一位神,和被描绘为飞行风神的第三位神,上面刻着:“这三位是一位神。”或像在那里看到被描绘为一个身体上有三个头,或一个头下面有三个身体之人的一体三位,这将是怪物。如果有人带着这种观念进入天堂,那么他肯定会被速速赶出去,即便他声称这个头或这些头表示本质,这个身体或这些身体表示它不同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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