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631.至于关于人的救赎的双重归算的第一部分,即:基督功德的任意归算和由此救赎的归算,教条主义者或神学家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这种归算完全是由自由的能力或任意的权力实现的,是为那些外在或内在形式讨神喜悦的人发生的;而有些人认为,归算是预先知道的,并被赋予那些被注入恩典的人和那些可以添加这种信仰的人。然而,这两种观点都指向同一个目标,就像两只眼睛盯着同一块石头,或两只耳朵专注于同一首歌一样。乍一看,他们似乎走了不同的方向,或是有分歧的,但最终他们走到一起并串通一气,或得出同样的结果。因为既然两者都教导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并且属于人的一切都被排除在信仰之外,那么可推知,接受信仰的这恩典,无论是任意注入的,还是预先知道的,都与拣选是一样的;因为如果那被称为先在恩典的,是普遍的,那么人出于自己的某种能力的合作就会进来,或仍需要添加,这当然像麻风病一样被弃绝了。因此,人和木头或石头一样不知道,这信仰有没有出于恩典被赋予他,或当它被注入时,它的性质是什么;因为当人无法得到仁爱、虔诚、对新生活的渴望或追求、行善或作恶的自由能力时,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证明它的存在。那些证明信仰存在于人里面的迹象都是荒唐可笑的,它们与古人用鸟的飞行所作的占卜,占星家根据星星得到的预言,或赌徒通过掷骰子作出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同。像这样的荒唐事和其它更荒唐的事,都源于主的归算公义的教义,这种教义与被称为公义的信仰一起被赋予所谓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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