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第2节 圣言里面有至今未知的灵义或属灵意义
193.有谁会不承认并同意这个说法:圣言因是神性,所以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或说有一个属灵的核心?然而,直到现在,有谁知道这属灵的核心是什么,它在圣言中隐藏在哪里?我将在本章末尾(TCR 280节)的一个记事中说明,属灵的核心是什么;现在我将解释它在圣言中隐藏在哪里。圣言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或说有一个属灵的核心,因为它从主耶和华那里降下来,并穿过了天使天堂;在它下降的过程中,本身无法形容和不可感知的神性本身变得适合天使们的感知,最后适合人类的感知。因此,圣言拥有属灵意义或灵义,这层意义存在于属世意义里面,就像灵魂存在于人里面,理解力的思维存在于话语里面,意愿的情感存在于行为里面一样。如果可以把它与自然界中出现在眼前的事物进行对比,那么属灵意义包含在属世意义里面,就像整个大脑包含在它的脑膜或膜里面,或树枝包含在内外树皮里面,或小鸡发育所需的一切包含在蛋壳里面等等一样。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人猜测到,圣言的属世意义里面有这样的属灵意义,或说圣言的属灵意义与属世意义之间存在这种关系。因此,理解力有必要清楚知道这个奥秘,因为这个奥秘本身比我迄今为止所揭示的一切奥秘都要卓越,或说具有根本的优先地位;当按以下顺序来解释这个奥秘时,它就会变得很清楚:
(1)什么是属灵意义或灵义。
(2)这层意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
(3)正是由于这层意义,圣言才是神启的,在每一个字上都是神圣的。
(4)迄今为止,这层意义一直是未知的。
(5)从今以后,它只赐给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正真理的人。
(6)由圣言的灵义产生的关于圣言的奇妙事物或效果。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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