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1

1021.“大巴比伦

1021.“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但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这从“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巴比伦”是指天主教的教会,因为“巴比伦”表示对利用教会的圣物统治天地的爱;这爱主要在天主教徒中间占主导地位。这些话的意思也是说,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这从上下文明显看出来。前文论述了龙和两只兽,描述了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七位天使倒七个小瓶”描述了它的毁灭,这可从启16:13清楚看出来。在下文,第17章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描述了天主教的教会,第18章则描述了它的毁灭。由此清楚可知,“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

(第九诫)

现在要论述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有两种爱,一切欲望都从这两种爱中涌出,并源源不断地流出来,就像溪流从它们的源泉流出来一样。这些爱被称为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欲望就是不断意愿的爱,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不断贪恋。但欲望属于对邪恶的爱,而渴望和情感属于对良善的爱。由于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是一切欲望的源头,而这后两条诫命禁止一切恶欲,所以可推知,第九诫禁止从世界之爱流出的欲望,第十诫禁止从自我之爱流出的欲望。“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表示不可贪恋他的财物,一般来说这些财物就是财产和财富,不可通过邪恶的伎俩把它们据为己有。这种欲望属于世界之爱。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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