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6

16.⑴哪种新教徒会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真实的基督教 #721

777.主就是圣言,

777.主就是圣言,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在这段经文中,“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基督徒中间的神性真理只源于圣言,圣言是源泉,所有奉基督之名的教会都从这源泉中汲取丰盛的活水;然而,一个接受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教会可以说在云中,但一个接受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圣言的教会在荣耀和能力中。关于圣经和十诫或教理问答的章节已经说明,圣言有三层意义,即: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一层意义在另一层意义里面。由此清楚可知,约翰福音中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约翰在约翰一书中也对此作了见证: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理解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约翰一书5:20)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主经常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在希伯来语中,实实在在(即阿们)是指真理;主就是“阿们”(参看启示录3:14),也是“真理”(参看约翰福音14:6)。此外,当问当今学者,他们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中的“圣言”时,他们回答说,它是指在其卓越中的圣言;然而,在其卓越中的圣言,不就是神性真理吗?由此明显可知,现在主将出现在圣言中。祂不会亲自出现,因为自祂升天以后,祂就在其荣耀的人身中;祂在这人身中无法向任何人显现,除非他的灵眼先被打开。但对处于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的任何人,因而对祂放在左手边的任何山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此,祂向门徒显现时,先打开他们的眼,因为经上记着:
他们的眼睛开了,他们才认出祂,祂却从他们眼前消失了。(路加福音24:31)
复活后在坟墓旁的女人们也是如此;因为那时,她们看见天使坐在坟墓里,与她们说话,没有人能用肉眼看见天使。使徒们在主复活之前,也不是用肉眼看见了在其荣耀人身中的主,而是在灵里看见了祂;他们从这种状态中醒来或出来后,觉得自己好像睡着了。这一点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那时他们睡得很沉(路加福音9:32)。因此,以为主会亲自出现在天上的云中是徒劳的;但祂将出现在圣言中,圣言来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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