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7

第16章 嫉妒

16章 嫉妒

357.本章之所以论述嫉妒,是因为这也属于婚姻之爱。不过,嫉妒有正当和非正当之分;正当的嫉妒存在于彼此恩爱的夫妻当中。对这些人来说,嫉妒是一种正当和谨慎的热情,以免他们的婚姻之爱遭到侵犯;如果这爱遭到侵犯,他们会感受到正当的悲伤。但是,非正当的嫉妒可见于那些生性多疑,并且由于血液的粘性和胆汁性而患有心理疾病的人当中。此外,有些人把所有嫉妒都算作一种毛病;这些人主要是通奸者,他们甚至辱骂正当的嫉妒。嫉妒这个词源自热情,热情也有正当和非正当两种类型或形像。我将在下文按以下顺序揭示这些区别:

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⑵爱的燃烧或火焰,也就是热情,是一种属灵的燃烧或火焰,是在爱遭到骚扰和攻击时产生的。

⑶人的热情取决于他的爱之性质,因此,热情因着他的爱是善是恶而各不相同。

⑷善爱的热情和恶爱的热情表面相似,但内在完全不同。

⑸善爱的热情将爱和友谊藏在里头,但恶爱的热情将仇恨和报复藏在里头。

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

⑺嫉妒就像反对那些攻击对配偶的爱情之人的一团烈火,又像对失去那爱情的一种恐惧。

⑻一夫一妻者的嫉妒是属灵的,一夫多妻者的嫉妒是属世的。

⑼对彼此温柔相爱的夫妻来说,嫉妒是一种出于正当理由的正当悲伤,唯恐他们的婚姻之爱破裂,因而灭亡。

⑽对彼此不相爱的夫妻来说,嫉妒是由众多原因引起的;有些情况下,嫉妒是由各种心理疾病引起的。

⑾有些情况下根本没有嫉妒,这同样出于各种原因。

⑿由情妇所引发的嫉妒也是有的,但在性质上不同于由妻子所引发的。

⒀甚至动物和鸟类当中也有嫉妒。

⒁男人和丈夫所感觉到的嫉妒不同于女人和妻子所感觉到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21

21.⑶神性存在是存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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