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宇宙的创造
75.由于这第一章的主题是神创造者,所以这一章也需要论述宇宙的创造,就像关于主救赎主的下一章也需要论述救赎一样。但没有人能对宇宙的创造形成一个正确的观念,除非他的理解力先通过一些以前公认的最普遍的知识被带入一种感知的状态,这些知识如下:
(1)有两个世界:天使和灵人所在的灵界,以及人类所在的自然界。(2)每个世界都有一轮太阳。灵界的太阳只是来自在这太阳中间的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从这太阳发出热和光;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两者影响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热影响他的意愿,光影响他的理解力。但自然界的太阳只是纯粹的火,因此它的热和光都是死的,为属灵之热和光充当一种遮盖和辅助,或说一种衣服和手段,使它们能传递给人类。
(3)此外,从灵界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因而通过它们存在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实质的,被称为属灵的;而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因而通过它们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物质的,被称为属世的。
(4)每个世界都有被称为高度层级的三个层级,因而有三个区域;三层天使天堂就是照着这三个层级和区域来排列的,人类心智也是照着它们来排列的,因而对应于这三层天使天堂;这两个世界中的其它事物也都有类似的排列。
(5)灵界的事物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6)有一种秩序,这两个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被创造为这种秩序。
(7)除非先获得对这些事的一个正确观念,否则人类心智仅仅因为对它们一无所知,就很容易陷入自然创造宇宙的观念,仅凭教会的权威断言神创造了自然;然而,由于人类心智不知道创造是如何实现的,所以一旦开始更仔细地检查这个问题,或说从内层探究这个问题,它就会一头扎进否认神的自然主义。不过,要逐一解释和适当论证这七个要点,将需要大量篇幅;此外,由于这个问题实际上不属于本书的神学体系,即便作为一个例证或论据,所以我只讲述几个记事,从中可以获得神创造宇宙的观念,从这种概念中可以生出某个代表这观念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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