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真实的基督教 #65

65.(6)人被创造

65.(6)人被创造为神序的形式。人被创造为神序的形式,因为他被创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由于神是秩序本身,所以他被创造为秩序的形像和样式。有两样事物是秩序的源头,并赋予秩序持久性,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人被创造为这两者的容器,因而也被创造为秩序,这两者照着这秩序而在宇宙中运作,尤其照着这秩序而在天使天堂中运作;因此,整个天堂就是最大规模的神序形式,在神眼里就像一个人。此外,天堂与人之间也有一个完全的对应关系;因为在天堂里,没有一个社群不对应于人的某个身体部位,内脏或器官。因此,在天堂,有人会说这个社群在肝脏区域,或在胰腺、脾脏、胃、眼睛、耳朵、舌头区域,等等。天使们自己也知道他们住在人的哪个部位的区域。我被允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获知,事实就是如此。我曾看见一个由数千天使组成的社群就像一个人;我由此清楚看出,天堂整体上是神的形像;神的形像是神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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